【11.11】中央政法委及官媒齊聲撐警:此時不開槍,要槍何用?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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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的示威浪潮持續,有市民昨日發起「11.11」黎明行動「三罷」,多區發生激烈衝突。期間在西灣河,一名警員發射三槍實彈,擊傷一名男學生。
針對事件,中央政法委公眾號「長安劍」及多家官媒齊聲「撐警」,並譴責示威者的行為暴力,氣焰囂張。

西灣河一名警員發射三槍實彈,擊傷一名男學生。(資料圖片)

長安劍以〈暴徒襲警奪槍,港警果斷開槍:這是對待暴徒的「國際標準」〉為題發表評論。文章反問,「香港暴徒襲警搶槍,此時不開槍,要槍何用,要警察何用?」

文中又寫道,遇到「襲警奪槍」的情況,全世界各地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察恐怕反應都是一樣的。香港警察果斷開槍,是打擊嚴重現行暴力犯罪、保護市民,也是盡到專業人士應盡之職,是全世界通行的「國際標準」。

文章強調,止暴制亂刻不容緩,對待暴徒決可不手軟,「為港警果斷使用武器叫好,為特區政府及時闢謠點贊:要打掉暴徒的囂張氣焰,更要扯下暴徒的偽裝,讓他們依法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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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人民日報》則以〈讓港警依法制暴更硬氣〉為題發表社評,稱面對暴力犯罪活動和搶槍的惡劣行徑,與對行為對公眾帶來的危險,警員開槍別無選擇且合理合法。文中並認同「光頭警長」劉澤基在微博的言論,「不要認為警察永遠不會開槍,這才是國際標準。」

社評又指,囂張氣焰不能「慣」,止暴制亂要靠「管」。香港警隊堅決維護法治秩序,是守護香港社會穩定的最堅實力量。支持警察果斷嚴正執法,維護社會安寧,應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港府有權運用現行法律可賦予的一切必要措施,來規管反對派和激進勢力策動的街頭暴力活動。同時,加大對警隊的支持,探索更有效的執法手段,提供更充分的執法裝備,讓警隊依法制暴的行動「更高效、更硬氣」。

《人民日報》文中並認同「光頭警長」劉澤基在微博的言論,「不要認為警察永遠不會開槍,這才是國際標準。」(微博)

央視:退無可退 必須最嚴厲執法

《央視》亦發表「熱評」指,警察開槍反擊「黑衣蒙面暴徒」,是「情勢危急,千鈞一發」,若稍有遲疑,恐怕就會被圍毆;若配槍被暴徒搶走,後果更不堪設想。「從這個角度看,警察開槍是維護自身安全,也是捍衛公共安全。」

文章又指,目前的這場鬥爭已是一場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生死戰」「保衛戰」,已經到了退無可退的地步。「特別是一些暴徒已經喪失了對法律最起碼的敬畏之心,他們嗜暴,無所不用其極,回敬他們的只能是最嚴厲的執法......故此,我們旗幟鮮明地支持警隊嚴正執法,果斷執法,確保香港社會治安和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環時:堅決支持香港警察開槍擊倒暴徒

《環球時報》評論則指,堅決支持香港警察在上述危急情況下開槍擊倒暴徒,是法律為警察配槍的題中之義,是法治需要由武力護駕的典型場景。「香港警察這次對武力的使用重描了一項遭到香港激進示威者蔑視的法律正義,那就是:攻擊、威脅正在執法的警察是要面臨包括可能被當場擊斃的各種法律風險的。」

評論又稱,想對香港的警察說,「什麼都不用怕,要堅決依法捍衛香港的和平與安寧,強起來,硬起來。你們戰斗在一線,但你們一點都不孤獨。」又指警察的身後「不僅有愛國愛港的廣大香港民眾和全國民眾,更有國家的武警部隊和駐港部隊,在必要時他們隨時可以按照基本法規定直接增援你們。暴徒們最終翻不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