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人民日報:高院裁定為蒙面暴徒注入「強心劑」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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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11月18日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引發北京強烈反應,國務院港澳辦表示上述判決「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人大法工委亦強調,對某項法律是否違憲的裁決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才有權力做出。
內地官媒《人民日報》今天(20日)發表「銳評」文章指,這一裁決是「對香港止暴制亂行動的一次釜底抽薪」,為蒙面暴徒注入「強心劑」,讓市民繼續遭受無來由戕害,為警方破案執法增添難度,後果嚴重、影響惡劣。

文章稱,香港高院判決緊急條例違背基本法,不僅無據可依,更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將產生嚴重的負面社會政治影響;在區議會選舉即將到來、暴徒孤注一擲與警方對峙的關鍵時刻,高等法院做此裁決,不得不令人懷疑其動機。

文章指出,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特區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而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在緊急情況下採取「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立法,是法律賦予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的權力,司法機關不應無端干涉。

文章呼籲,司法機關更應與行政、立法機關一道,共同擔負起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責任,又指修例風波以來,案件積壓、「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等現象令正義人士憂心,若司法機構不能守護法治權威,甚至與正當執法相掣肘,將為公共利益帶來極大損害。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