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焚書」事件為何觸發輿論焦慮與恐慌?

撰文:范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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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近兩個月前的「焚書」照片觸動了內地輿論場的敏感神經,此事甚至傳諸海外成為中共捍衛其官方意識形態安全鉗制思想的又一註解,迫使當地政府不得不出面回應。這可能是照片中的兩位女教師主角所始料不及的。

10月22日的「焚書」事件發生在中國西部省份甘肅省鎮原縣。事件源於當地縣政府圖書館遵照規定,將65冊圖書集中清理下架並做焚燒銷燬處理,理由是65冊圖書是「盜版非法出版物」。

甘肅一個縣圖書館焚燬圖書,觸發外界對中共的又一次質疑。(鎮原縣政府官網)

在事件引起輿論爭議時,當地官方首先承認個別工作人員的處理手法失當,但並不認同清理本身有問題。事實上,彼時鎮原縣政府官方網站報道稱,這是為了充分發揮圖書館在社會主流意識形態傳播的主陣地作用。

這一官方報道沒有諱言其用意。中國官方立法要求在所有縣級以上區域建立公共圖書館,並一直以來將其視為政治宣傳和社會教化的工具。尤其是自從2012年以來,中共將宣傳領域視為捍衛政權合法性,抵禦極端宗教、封建迷信和和平演變思想滲透的意識形態戰主戰場,在傳統大眾傳媒、書報出版、電影娛樂和互聯網等發起了一輪又一輪「反擊」。

此外,在這一「焚書」事件發生之時,另外一份由中國教育部下達的針對中小學校圖書館的通知《關於開展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圖書審查清理專項行動的通知》亦被挖掘出,甚至被一度認為是這次「焚書」事件發生的背景或依據。

內地對中小學圖書館書刊開展全面清查。(資料圖片)

在這份通知中,官方宣布將啟動一項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圖書審查清理專項行動,對全國中小學校圖書館的圖書、期刊、電子讀物等進行審查清理。根據文件提供的審查標準,是次動作涉及三類內容:非法、不適宜以及外觀差、無保存價值。

按此標準,鎮原縣公共圖書館既不在行動範圍內,其「社會捐贈的非法出版物、宗教類出版物」亦似乎與中國教育部審查內容無直接關係。

事實上,審查清理圖書固然為官方經常的合法動作,人們本該習以為常,但「焚書」事件仍然引起輿論恐懼,甚至將其視同政治愚民、牢籠思想的實際步驟,則未免受驚過度。

當然,這實在是事出有因的。在中國歷史上,封建正統王朝為將正統觀念塑造為全民信仰的唯一意識形態,曾全力壟斷思想傳承和傳播的載體文字及承載它的書籍,而秦皇漢武即是其中的代表。爾後,歷代王朝統治者中,仿效成例刪減篡改甚至銷燬書籍者也不乏其人,譬如清代乾隆帝為修撰《四庫全書》迫令天下「獻書」,但名為保存文化實則銷燬篡改的更多,期間「文字獄」令文化荒漠化、知識分子犬儒化,更是自不待言。

文革中的紅衛兵焚燒文物與古書。(網絡圖片)

直到現當代,本身即以意識形態立黨的中共在灌輸其正統思想觀念上不遺餘力。從延安整風到知識分子改造,再到「文革」中將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之外的一切非革命書籍斥為反動、斥為異端,甚至以「大毒草」視之而加以銷燬,這種意識形態塑造的努力也是不少。

而具體到圖書館這種公共文化服務機器,早在1989年的六四事件剛剛結束後,中共即認定這是1980年代清理精神污染和反資產階級自由化不力,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失之於軟,所導致定的惡果,在當年《關於公共圖書館加強查禁書刊管理的通知》中下令,充分發揮圖書館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反對和抵制資產階級自由化中的作用,做好圖書館收藏的已被查禁的書刊管理工作。

這份文件即明確「查禁書刊,只封存,不上繳,不銷燬,亦不做技術處理」,要求縣級以下圖書館上繳,但畢竟要要求「既要堅決、認真地進行清理,又要嚴格掌握政策,把清理整頓工作做好、做細」,而不至於上升就地焚燬、不留「屍首」的地步。其實,書籍良莠不齊斟酌價值辨識實難,而一時代又有時代的階層利益這標準又實在太過主觀。儘管「審查」難以避免,但操作卻要慎之又慎,錯失一本書,可能便再也無從在世界上恢復。尤其是如果令其消失的理由,無人能夠擔保正當的話,那便真的是一場災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