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20年】中葡交鋒:澳門回歸為何定在12月20日

撰文:關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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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歷來是中國領土,但自1553年起,被葡萄牙非法佔據達446年。不過,收回澳門的主權和管治權卻不那麼複雜。在鴉片戰爭後,葡萄牙政府雖然曾向清政府提出一些不平等條約,使其在澳門的管治權合法化,但葡萄牙承認澳門的領土主權屬於中國,葡方只是「永駐管理」,這為中方提供了有利於收回澳門的前提。

1974年葡萄牙發生革命,之後宣布實施非殖民地政策,承認澳門是中國領土而不是葡萄牙殖民地。1979年2月8日,中國和葡萄牙建交,雙方同時就澳門問題達成原則諒解,同意「澳門是中國領土,定將歸還中國。至於歸還的時間和細節,可在將來認為適當時候由兩國政府談判解決」。

1987年4月13日,中葡在北京共同簽署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澳門基金會)

1984年9月26日,舉世矚目的《中英聯合聲明》在北京簽署,規定香港將於1997年7月1日回歸中國。10月3日,中共最高領導人鄧小平在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說:「澳門問題的解決,想用香港的方式,我們以前不講,是不要因為澳門問題影響了其他。」當時,中共對收回澳門的時間有三種考慮:一是早於香港,二是同時收回,三是晚於香港。鄧小平傾向於第三種考慮。

1986年6月30日,中葡兩國政府就澳門問題開始談判,雙方對澳門回歸的時間存在重大分歧。中方提出比香港回歸晚一年,1998年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但葡方要求在佔領澳門450周年,即2003年歸還澳門。在野黨社會黨領導人甚至表示,要到葡方佔領澳門460周年,即2013年才把澳門歸還中國。

經過8個半月共4輪的談判,仍無法達成協議。1986年11月,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兼中葡澳門問題談判中國代表團團長周南訪問葡萄牙深入磋商,但雙方仍未取得共識。葡萄牙執政黨社會民主黨發言人公開向新聞界說,葡萄牙難以接受中國在2000年之前收回澳門的立場,並且提出在2017年將澳門交還中國最為合適。

對此,鄧小平特別指示:「澳門必須在本世紀內收回,不能容許葡萄牙把它在澳門這條殖民主義尾巴拖到下一個世紀。」在這一原則指導下,周南在回國登機前向記者表示:「在20世紀末之前,完成港澳回歸祖國的大業是中國人民的意願,也是中國政府的決心。」12月31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發表談話指出,「在2000年前收回澳門是中國政府和包括澳門同胞在內的10億中國人民的不可動搖的堅定立場和強烈願望,任何超越2000年後交回澳門的主張都是不能接受的」。

面對中方不可動搖的堅定立場,葡方不得不作出反應,軟化原有立場並向中方作出友好表示,強調加強葡萄牙與中國友好合作關係有「極大重要性」。1987年1月6日,葡萄牙召開最高國務會議,經四個多小時激烈辯論,最終原則上同意在1999年將澳門管治權交還中國。

1987年1月20日,葡萄牙外交合作國務秘書蘇亞雷斯訪華,向中方通報葡方將在1999年12月31日交還澳門。周南回憶說,「我當時來不及請示就說,澳門也好,葡萄牙也好,整個西方世界不都是要過聖誕節、放長假嘛,澳門的交接儀式放到這個時候合適嗎?可不可以再提前一些?他說要報告政府。過了兩天,他說葡方政府回電,同意提前到12月20日。就這樣,一番爭取,令澳門回歸提前了11天。」

1987年4月13日,《中葡聯合聲明》在北京正式簽署,宣布中國政府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12年後,澳門如期回歸中國,洗刷了中華民族歷史上恥辱的一頁,意味着西方殖民中國的歷史結束,標誌着歐洲人在亞洲的殖民主義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