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醫生四死四瀕危 內媒揭武漢中心醫院「至暗時刻」

撰文:朱加樟
出版:更新:

新冠肺炎(俗稱「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武漢市中心醫院多名醫護人員受感染,已有4位醫生死於疫情,其中包括被譽為疫情「吹哨人」的眼科醫生李文亮,醫護死亡情況堪稱最為嚴重。內媒《南方人物周刊》11日(周三)的報道揭發該院在疫情爆發初期疫情上報的混亂情況,以及該院在疫情爆發初期嚴禁醫護人員對外發布消息的情況。醫護人員甚至不能戴口罩,以免引起恐慌。報道又揭示該院初期預警不足,且防護設備始終簡陋,導致大量醫護人員染疫。

+1

報道指,武漢市中心醫院一名前線醫生透露,目前還有四位醫生瀕危。他強調,這四個人都是包括呼吸衰竭在內的多器官衰竭,並伴有各種不良併發症,「有的全憑外部醫療手段支持、維持生命」。截至2月9日,上報職工確診病例68例,納入醫學觀察的醫務人員266人。

報道指,武漢市中心醫院的後湖院區是距離華南海鮮批發市場最近的醫院之一,去年12月29日,後湖院區急診科醫生通知公共衛生科接診了4例華南海鮮市場病例,病情異常。醫院致電江漢區疾控,但對方稱此前上報的類似病例查了各項病原均無結果,需要匯報領導。

疫情爆發初期各部門互相推諉

六天後(1月4日),區疾控仍回覆:「等上級通知後再報,具體上報病種等通知。」之後,關於上報給誰,這家醫院又遭遇了互相推諉的情況:區衛健委說它是市屬醫院,報給市裏;市衛健委說,屬地管轄,報給區裏。1月8日起的三天,終於成功上報14個病例,但其中一個無法確診,區衛健委要求院方聯繫區疾控自行採樣,區疾控說等區衛健委通知。13日,再將一位患者無法採樣的信息報告區疾控,得到的回覆是一個字「等」。從1月11日到16日,該院收到26例職工疑似感染報告。而據武漢市衛健委公告,截至1月15日,全市醫護人員零感染。

一名前線醫生透露,1月初就有很多患者沒有接觸華南海鮮市場史,但有了臨床症狀和影像學依據。此外,陸續有醫護人員在接觸患者後出現了同樣徵狀,「這就是人傳人的直接證據」。但是關於病情上報,他們收到的要求是不允許填「不明原因肺炎」,乃至「病毒性肺炎」,只能寫「肺部感染」。他說,肺部感染就是一個很寬泛的疾病了,不能凸顯新發病毒,也不能凸顯人傳人。

醫護人員禁戴口罩 以免「引起恐慌」

有兩位採訪對象出示了微信群截圖,顯示2019年12月30日,各科室微信群裏收到轉發自武漢市衛健委的信息:「請大家……不要隨意對外發布關於不明原因肺炎的通知及相關信息……否則市衛健委將嚴肅查處。」該院一名醫生表示,早期院裏統一要求,「不能說,不能戴口罩,怕引起恐慌」。該醫生又回憶,疫情開始不久的一天,臨近下班,院裏所有中層緊急開會,口頭傳達,不得對外提起「冠狀病毒」字眼。

報道又指,禁言之後的武漢市中心醫院,防護並未得到加強。一名醫生表示,在12月底已經頻繁上報之後,院領導並未示警,沒有通過任何途徑讓人們緊張起來。該醫生提及,聽到多位同事提及,1月上旬,甲狀腺乳腺外科主任江學慶戴口罩去開會,被院領導批評。此後,該院多位醫生都看到他沒戴口罩。不幸的是,幾天後,江學慶被感染、確診,之後一步步衰竭,直至死亡。

在《南方人物周刊》聯繫的十餘位採訪對象中,過半受訪者表示受到過院方的干預,包括訓誡、談話、被要求刪除發布內容、被電話提醒不能發布有關消息等。

防護物資短缺 用垃圾袋當防護服

報道又指,盤點中心醫院危重症、去世醫生所屬的科室,分別來自眼科、甲狀腺乳腺外科、消化內科等,非常分散,且普遍與治療新冠肺炎沒有直接相關。原因在於初期預警不足,且防護設備始終簡陋。

該院眼科在這次醫護疫情中卻傷亡最重。一名醫生透露,之前眼科要求設備科、院感辦給相應的物資,為醫護人員做防護,但當時的院感辦主任只給了一級防護,「一級防護是最差的,三級是最好的」。

一名醫生透露,有段時間曾經把家裏的垃圾袋拿去醫院當防護服,用它裹住手腳和頸部。這個問題,直到外地復工、外地醫療隊進入醫院才解決。他展示那時同事所穿防護服的照片,可見防護服薄如蟬翼,「簡直就是裸奔,真的是敢死隊」。

據統計,截至2月29日,湖北省五大官方慈善機構向武漢市中心醫院捐了口罩15.8萬個、防護服3976件。這是整個疫情期間的捐贈數,官方捐助的防護服數量還不夠全院人使用一次。

3月8日院領導看望被感染的醫護人員留影。(《南方人物周刊》)

多名醫護不滿醫院領導

報道又指,多位採訪對象在受訪時表達了對該院書記蔡莉、院長彭義香的不滿。一位醫生認為他們臨床經驗不足,「他們一個原來是搞教學的,一個是衛生部門官員」。另外一些人則提及,「有官威」、「什麼都不准說(新冠病毒),哪個說就追責」、「人家提意見,也不讓說,不重視,搞得我們底下人憤憤不平」。三位受訪醫生表示,疫情爆發兩三個月後的3月8日,才第一次知道書記和院長到隔離病房看望感染的醫護人員,他們是在職工群和朋友圈裏看到了領導看望住院職工的照片。

(《南方人物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