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環球時報引述專家:最快可能在半年內完成立法程序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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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周五(22日)正式開幕,根據經預備會議表決的會議議程,會議將審議通過「港版國安法」,據報將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幹預。此外,該法是與《基本法》第23條沒有關係的獨立新法,透過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
官方傳媒《環球時報》周五凌晨發文,引述專家分析稱根據中國《立法法》,時間上「港版國安法」的立法程序最快可能在半年內完成。

李曉兵認為,「港版國安法」的立法程序最快可能在半年內完成。(資料圖片)

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認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決定(草案)》,是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後,即經中國最高權力機關通過的具法律效力文件,接下來可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據此展開具體的立法工作。根據《立法法》規定,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的法律草案,一般應當經三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再交付表決。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通常都在雙數月份的下旬,會期大致一星期左右,如果有特殊的需要,經委員長會議決定可以臨時召集常委會會議,「這意味著『港版國安法』的立法程序最快可能在半年內完成」。

李曉兵亦提到,在執行層面上,「港版國安法」是一部全國性法律,故會寫入建立中央層級的維護國家安全機制的規定,未來待香港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執行機制後,將有望在香港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實踐模式,「即國家和香港特區共同就維護國家安全問題制定法律並在香港確立國家安全立法的『雙層執行機制』」。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