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環時引述專家稱已大致擬好:一兩個月內可完成立法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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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審議通過「港版國安法」,重點針對四類行為,分別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並將會透過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
官方傳媒《環球時報》引述消息指,「港版國安法」的大部分內容已經草就,全國人大會議表決後,人大常委會或將很快召開臨時會議,快速地在一兩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

報道指,經全國人大會議表決通過後,人大常委會或將很快召開臨時會議,快速地在一兩個月內完成「港版國安法」立法程序。(資料圖片/中新社)

報道指,根據中國《立法法》規定,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一般應當經三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再交付表決。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通常都在雙月的下旬,會期大致一星期左右。但如果有特殊需要,經委員長會議決定可以臨時召集常委會會議。換言之,「港版國安法」的立法程序,正常情況下應該會在半年內完成。

但報道引述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以及另一名「接近北京的香港事務專家」的消息指,「港版國安法」的內容現已「擬好十之七八」,預料會比原定時間更快交付表決。黃英豪稱,人大常委會可能在全國「兩會」閉幕後隨即召開臨時會議,在兩個月內加速完成立法程序。黃英豪更稱,「港版國安法」內容將十分細緻,有非常明確的法律條文,比如規定何種情況下處以多少年的監禁刑罰,何種情況下處以多少罰款等,為將來法官審判時提供明確依據。

(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