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指控無貨沽空 索羅斯基金香港被罰150萬元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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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羅斯在香港碰壁?證監會發出公告,表示索羅斯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簡稱SFM),在2015年代為管理的某集基金,賣空長城汽車(2333)時出現缺失,因此譴責及罰款150萬元。

證監會指出,長城汽車在2015年8月28日建議發行紅股,數量等於已發行股數的200%,而有關紅股要等待某些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預計交收期為2015年10月13日。

長汽2015年發紅股 沒存放在臨時帳戶

證監會調查發現,該基金的保管人在2015年9月30日通知SFM交易支援部,SFM因該基金持有80.8萬股長城汽車股份,而有權獲得配發161.6萬股紅股。

SFM交易支緩組在2015年9月30日,於SFM交易系統內將該161.6萬股紅股入帳,但沒有按照SFM內部政策,將有關紅股分隔至一個受限制帳戶內。結果,該系統顯示有242.4萬股長城汽車股份可供買賣,而事實上當時只有80.8萬股可以買賣。

索羅斯旗下的索羅斯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因為紅股存放出錯,導致基金經理無貨沽空,被證監會譴責及罰款。(路透社)

基金經理根據錯誤資料 沽空161.6萬股

該基金其中一名投資組合經理,基於上述系統錯誤資料,在2015年10月2日發出出售242.4萬股長城汽車股份的指令,導致該基金無貨沽空了161.6萬股長城汽車股份。

證監會認為,SFM不但在買賣紅股時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亦沒有勤勉盡責地監督職員,又沒有實施充足和有效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確保職員遵從有關賣空的規定。

證監會考決定處罰時,考慮到並無證據顯示SFM在賣空紅股時曾經不真誠地行事,同類事件5年內發生了2次,SFM已採取補救措施加強其內部監控措施,及系統以及SFM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