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意見稿﹕如銀行撥備覆蓋率逾基本要求2倍 超出部份作派息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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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部今日下發《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徵求意見稿)》,指出監管部門要求銀行撥備覆蓋率基本標準為150%。對於超過監管要求2倍以上,應視為存在隱藏利潤的傾向,要對超額計提部份還原成未分配利潤進行分配。

意見稿內指出,為真實反映金融企業經營成果,防止金融企業利用準備金以調節利潤,對於大幅超額提撥準備金予以規範。

據意見稿指出,金融企業應結合自身財務狀況及風險抵禦能力,對承擔風險及損失的金融工具及時足額提取各項決準備金,切實發揮準備金的風險緩衝功能。準備金包括損失準備及一般準備。金融企業損失準備計提不足,原則上不可以進行稅後利潤分配,未足額計提差額部份,不可以用於發放獎金及增加分紅。金融企業原則上計提損失準備,不可以超過國家規定最低準則的2倍,超過2倍部份,年終時全部還原成未分配利嗀進行分配。

有內地傳媒作出統計,發現部份在港有掛牌的銀行,撥備覆蓋率超過300%,包括郵儲銀行(1658)﹑招商銀行(3968)及徽商銀行(3698)。

消息公布後,三間銀行表現不一,徽商行最新報2.82元,跌0.4%,招行最新報37.2元,升3.9%,郵儲行最新報4.79元,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