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發通知 提升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權激勵比例

撰文:張偉倫
出版:更新:

中國國務院國資委發通知,加大由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力度,將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數量,由佔總股本1%增至3%。若是重大戰略轉型等特殊需要上市公司,兩個完整年度內,累計授予數量放寬至5%。

國資委網站發出《通知》,對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對象﹑激勵方式﹑權益授予數量﹑授予價格﹑股權激勵收益分別做出進一步規範,以加大股權激勵力度。

據介紹《通知》提高權益授予價值,將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權激勵權益授予價值,佔授予時薪酬水平統一提升至40%。

對於央企控股科創板上市,《通知》基本完全遵循科創板上市規則,允許將持股5%以上的核心體幹才納入激勵範圍,支持尚未錄盈利的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允許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低於公平市場價格50%。

為維護股東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通知》對兩方面的特殊情形有針對地提出補充要求,一是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低於公平市場價格的50%時,應適當延長股票解鎖期限。二是尚未錄盈利的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應在股票授予價格﹑權益生效比例等方面作出相應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