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向公眾諮詢 專業投資者債務證券上市制度

撰文:鄺月婷
出版:更新:

港交所(0388)刊發諮詢文件,僅售予專業投資者的債務證券上市制度向公眾諮詢意見,提交意見的截止日期為明年2月7日。

主要建議包括:發行人最低資產淨值的規定由1億元提高至10億元;增設最低發行金額1億元的規定;發行人須在上市文件明確指出其債券在香港的目標投資者市場,僅限於專業投資者等。

港交所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債務證券上市制度諮詢市場由2010年沿用至今,希望再次就此制度徵詢市場意見,以確保市場繼續支持我們的監管方針,並探究提升市場質素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