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支付機構遭人行重罰 開聯通及銀盈通被罰逾千萬元人民幣

撰文:朱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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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披露多則行政處罰信息,其中,開聯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聯通」)、銀盈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盈通」)2家支付機構遭罰。

《北京商報》報道,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開聯通存在多項違法行為,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義務、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根據相關規定合計被罰款944萬元(人民幣‧下同);此外,另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罰沒合計約1,380萬元。此次開聯通支付共被罰沒約2,324萬元。

與開聯通一同被罰的還有銀盈通。行政處罰信息披露,銀盈通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義務,合計罰款271萬元。此外,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罰沒合計約1,519萬元。

此次銀盈通共被罰沒約1,790萬元。同時,除公司被罰之外,開聯通、銀盈通各有2名相關負責人被問責處罰,其中,開聯通相關負責人合計被罰48.4萬元,銀盈通相關負責人合計被罰6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