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法庭頒令要3家鍋爐室騙徒 向14名受騙人回水 共60萬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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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出新聞稿,指出原訟法庭應證監會申請,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對鍋爐室騙徒作出命令,飭令他們向14名受騙者作出賠償。

法庭已委任管理人,將仍然存放在4個已被凍結的香港銀行帳戶中,涉及從鍋爐室詐騙活動獲得的60萬元收益,按比例歸還予14名受害人。

所謂窩爐室騙徒實際上與電話或電郵詐騙無異。證監會指出,鍋爐室屬一種常見證券詐騙手法,騙徒會宣稱以持牌證券或期貨經紀的身份經營業務,並向自薦造訪人士提出買賣虛假股份或期貨要約,即買入的證券合約從未在任何證券交易所執行。

證監會向法院指出,3家據稱總部在香港營運的無牌實體於2014年不同時間,以電郵及電話自薦造訪方式招攬投資者,以透過它們的網站開設交易帳戶和投資證券及期貨產品。

證監會又指出,3家涉及鍋爐室騙案的實體分別是﹕

1.Cardell Limited及/或Cardell Company Limited(Cardell),其使用的網站為www.cardell-limited.com。

2.Waldmann Asset Management(Waldmann),其使用的網站為www.waldmann-asset-management.com及/或www.waldmann-asset-management.net。

3.Doyle Hutton Associates(Doyle),其使用的網站為www.doyle-hutton-associates.com及/或http://doyle-hutton-associates.net

資料顯示,3家實體與受影響的投資者所協定的證券及期貨交易從未在任何認可交易所上執行,而這些投資者亦未能取回屬於他們的任何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