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瑞銀等就中國森林案 與證監和解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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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銀與渣打就2009年一宗新股保薦,遭到證監處分,瑞銀除被罰款1.19億元外,更史無前例地遭到當局禁止在香港擔任新股保薦人18個月。瑞銀﹑渣打及瑞銀的銀行家岑天就當局的決定提出上訴。不過據《路透社》報道,瑞銀等與證監會達成和解。

報道又指出有關和解內容將會在日後公布,並引述市場人士指出,若屬實對瑞銀而言是好消息。

至於瑞銀是牽涉哪一宗新股保薦,則瑞銀及證監會均無提及。翻查資料顯示,瑞銀及渣打在2009年擔任已除牌的中國森林保薦人,在除牌前中國森林被指帳目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