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開批評胡應湘岳父郭子華 違反《收購守則》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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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和實業(0054)於去年12月提出私有化。證監會今日發出新聞稿,公開批評公司主席胡應湘的岳父郭子華,違返《收購守則》下的交易限制及交易披露責任。

證監會指出合和與要約人在2018年12月5日,就可能進行私有化發表聯合公告。郭子華為胡應湘太太﹑合和非執行董事郭秀華的父親,郭秀萍為是次私有化要約人其中一名最終受益擁有人。在私有化建議中,郭子華是要一致行動人士。

證監會指出在去年12月6日,郭子華出售4萬股合和股份,由於在出售時並無在適當時間內公開披露此事,因此違反了《收購守則》規則21.2及規則22。

郭子華已承認違反《收購守則》,及已同時對他採取紀律行動。

證監會指出,希望提醒香港證券市場從業員,及有意利用本港證券市場人士,在進行有關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事宜時,應根據2份守則遵守適當的操守標準。如對《收購守則》的適用範圍有任何疑問,應盡早諮詢執行人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