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倡議】只欠一個平等機會 殘疾人士就業配額改困局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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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見工時內心『十五十六』,不知應否告知僱主我隨時病發,臨簽約的一刻,我提起了勇氣。僱主卻一手搶去了合約,當著我的面撕破。那刻除了走外,我想不到什麼。」這場面不是虛構故事,是不少殘疾人士的寫照。
傷健共融,不應該只是一句標語,要讓殘疾人士自力更生、向他們提供適切的就業機會,不是單純的福利政策,而是保障其基本權利的要素。雖然政府一直以來均鼓勵(包括提供誘因)僱主聘用殘疾人士,但基於宣傳不足、欠個案性持續跟進而成效不彰,政府必須重新檢討如何改善現行的零散措施之餘,亦應推出對殘疾人士及整體社會有利的完善就業政策,以就業配額及配套雙軌並行。

全港現有逾20萬殘疾人士適齡工作。(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歧視條例成效不彰 政府社福界聘用率低

現時即使在《殘疾歧視條例》保障下,亦無助提高殘疾人士的就業率。其他國家的做法各有不同,有國家只採用歧視法例或就業配額,亦有國家雙管齊下,但各國的殘疾人士支援配套、社會共融價值觀有異,香港亦難以只取一兩個國家作為參考。

在沒有設立殘疾人士就業配額的情況下,現時政府及各公私營機構沒有統一的聘用殘疾人士標準,他們不被聘用的原因各異,但難以查證當中是否有歧視成分,殘疾人士亦難以舉證或需冒著會失去工作的風險去提出訴訟。

政府對外公佈聘用殘疾人士的比例約為2%,但當中部分警員、消防員因工傷而變成殘疾人士繼續留任或調職的人數亦佔了一定份額,近十年來,警務處聘用的殘疾人士由約佔所有政府部門的一成升到兩成,數字並未完全反映政府錄用殘疾人士的真實情況,早年已有報道揭發政府有造數之嫌,誤導公眾。每年在招聘中知悉為殘疾人士的新入職公務員人數均遠比離職的少,在此情況下知悉為殘疾人士的公務員人數仍然有增加,可反映大部分的殘疾人士的公務員均是由現職公務員變為殘疾,而非政府聘用了殘疾人士入職。

政府錄用殘疾人士比例也偏低,難以鼓勵企業主動聘用更多殘疾人士。(視覺中國)

據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剛發表的一份聘用殘疾人士為公務員的文件,在過去5年,每年政府所知的新入職殘疾公務員人數均低於90人,但每年卻有超過 200名殘疾公務員離職。而根據香港復康會受委託調查,社福機構的聘用率則約為4%,但56%的受訪機構聘用殘疾人士的平均率低於2%。

殘疾人士失業率比整體人口高 易墮入貧窮境況

殘疾人士面對自身的限制,加上社會上對殘疾人士的認知不夠全面,以致他們難以投身職場,也令他們更容易墮入貧窮的境況。據《2013年香港殘疾人士貧窮情況報告》,全港約有50萬名家庭住戶內的殘疾人士,當中適齡工作的有約18萬,而從事經濟活動人士(包括就業人士及失業人士)只有約7萬人,反映當中因缺乏工作能力或各種原因而放棄就業的佔超過六成。

可是,仍願意投入勞動市場的殘疾人士失業率仍比整體人口偏高,失業率高達6.7%,而整體人口失業率只有3.7%,顯示殘疾人士在公開就業市場面臨的困境比健全者大,政府有責任為殘疾人士提供公平的就業機會。

沒有收入或從事低收入工作的殘疾人士,加上醫療開支、職業培訓等費用,收支亦較難以平衡。報告亦指,香港有約4萬名適齡工作的貧窮殘疾人士,顯示他們面對的貧窮風險遠高於整體同齡組別。儘管加上政府提供的資助,在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其貧窮率(22.4%)仍為整體同齡人士(10.5%)的兩倍多。

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傷殘津貼亦是杯水車薪。(視覺中國)

殘疾人士現可依靠由政府提供的傷殘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關愛基金支持日常生活開支,但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津貼亦是杯水車薪。鼓勵有能力工作的殘疾人士就業既能提供事業發展機會,亦能減低政府負擔,但大部分僱主欠缺對現行的零散計劃的認知,政府需改善措施的執行的同時,在推廣方面的力度亦明顯不足,推廣共融不能只活在象牙塔。

以現時政府及社福機構聘用殘疾人士的數目而言,均難以帶動私營企業走前一步,政府、公營機構及社福界應帶頭聘用更多的殘疾人士,政府應設立就業配額推行時間表,逐步把配額制推廣至有一定數目的員工的私營大企業。

靠自己及法例保障未足以保就業 被歧視也難以證明

經歷了長達兩年失業期的陳建生,患有腦癇症,加上右腦出生時已有殘缺,一次又一次的找工作經歷令他很有挫敗感。「記得有一次見工時為一對一面試,當時內心『十五十六』,不知應否告知僱主這個病,到最後臨簽約一刻,我提起了勇氣。結果僱主一手搶去了合約,當著我的面撕破。那刻除了走外,我想不到什麼。」他說時無奈,語帶點自嘲。

經歷了長達兩年失業期的腦癇症病人陳建生,一次又一次的找工作經歷令他很有挫敗感。(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反歧視法是國際間其中一項主要的保障殘疾人士就業政策,英美及香港亦一直採用。香港的《殘疾歧視條例》於1996年生效,旨在保障殘疾人士避免因其殘疾而受到歧視,確保殘疾人士享有平等機會,以便他們融入社會。然而,歧視條例難以直接鼓勵僱主聘用殘疾人士,只是殘疾人士被歧視後的補救措施,加上難以證明僱主是出於其殘疾才不給予工作機會,條例難以發揮作用。

陳建生亦曾想過歧視條例能否幫到他,但他後來徵詢過法律意見,因為難以舉證,亦沒有提出訴訟。「臨簽約那時我才覺得,工作12小時隨時會發作,我決定講。經常有個掙扎,要不要明言自己是傷殘,說了就預料了失敗,不說就怕要被辭退,他會覺得你騙了他。」工作上的困難亦令他對自己的生活、心理造成很大的壓力,加上他已成家,財政亦十分緊拙。「親戚說話都很難聽,尤其是過年時節,『你咁樣取咩老婆丫,派咩利是丫』他們會這樣說。」

近年來平機會處理的殘疾歧視個案雖然有下降的趨勢,但並不代表歧視的問題已得已紓緩,因很多時候殘疾人士可能根本連面試的機會也沒有,僱主在篩選過程中可能已經把殘疾人士先撇除合適人選範圍,這種情況既沒有統計數字,亦難以證明。

【01倡議】殘疾人士就業配額非迫企業聘用 應設彈性配額改善就業

 

Wendy Wong 花了長時間找工作,經一個慈善機構的轉介,終找到復康巴士文員的工作。

殘疾大學畢業生︰「我覺得自己是『高不成低不就』」

另一名殘疾人士Wendy Wong,是一個患有罕有疾病Larsen Syndrome的輪椅使用者,取得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位後,自行花了兩、三年找工作,找到的工作都以兼職為主。後來經一個慈善機構的轉介,她到了復康巴士做文員,做了3年多,現在升職為復康巴士的助理主任。她表示,自己起初都希望找到政府工或會計等和自己的專業相關的職位,但一直都不成功。「原因係咩唔知架,可能係面試唔夠好啦,可能係工作經驗唔夠啦。」

本來她相信自己可以靠自己找到工作,但後來還是去找社福機構幫忙,也有上過他們的殘疾人士就業培訓課程。「我覺得自己是『高不成低不就』,很多培訓課程的學歷要求也是預科以下,我讀了大學便不合資格,根本他們『唔參我玩』。」

爭取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聯席召集人鄧哲平指,政府多年來對殘疾人士就業支援不足,多年來推說英美亦使用此反歧視取向,但英美和香港情況不同,他們有較強的公民意識,亦會採取訴訟去爭取權益,英國亦設有委員會監察條例實行情況、有適切的一系列配套措施,故情況不能如此類比,政府應考慮設立配額制及針對就業支援配套改善。

Wendy的公司多購入了另一部較適合輪椅高度的飲水機,實際要調節的地方其實不多,但她指最重要是和僱主有溝通。

政府支援計劃認知低 無障礙工作間非想像中遙遠

就工作環境而言,無障礙工作間或需要僱主花費改裝,才能切合殘疾人士的需要,但其實作小小的更動調節,支援可能已經足夠。政府現時有提供資助給僱主改裝,惟因宣傳不足令津貼形同虛設。

輪椅使用者Wendy 的工作間亦曾經做過一點的調節,包括在較重的門的門柄上加上一條帶,讓她可以自行推門,公司亦多購入了另一部較適合她高度的飲水機,實際要調節的地方其實不多,但她指最重要是和僱主有溝通。

僱主對殘疾人士的誤解是殘疾人士就業的絆腳石,殘疾人士要投入職場,取得工作的第一步已比健全者困難。據協助殘疾人士就業的CareER於本年7月進行的「高學歷殘疾人士就業情況」調查結果顯示,有意於未來3年內聘用殘疾人士的僱主只有17%,而逾一半明確表示「不考慮」。當中有六成表示最大阻礙是「公司環境局限」,有約一半指「工作性質不適合」,約四成亦表示「缺少渠道/機會去了解殘疾人士」。

事實上,就著公司環境的限制,社會福利署亦已從2013年起透過「殘疾僱員支援計劃」,提供資助給有心聘用殘疾人士的僱主,作購置輔助儀器或改裝工作間的用途。僱主可為每名殘疾僱員申請一次性的兩萬元資助,特殊情況下資助額亦可以提升至四萬元。

即使政府有為僱主提供改裝工作間的津貼,申請數目仍不多。(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計劃推出以來,收到的申請並不多,首年的計劃只為了約40位殘疾僱員購置輔助儀器及/或改裝工作間。據《香港01》記者查詢,截至2016-17年度,社署合共收到196個申請,即每年的申請數目只有約49宗。社署已批出超過215萬元的資助,為158位殘疾僱員購置輔助儀器及/或改裝工作間。平均每名受惠者只使用了約1.4萬元的受助額,提供能讓殘疾人士工作的環境並無須僱主大廢周張,但資訊的不流通卻可能令僱主以為難以安排工作環境。

曾申請之改裝工作間的類型當中,以更換活門以便殘疾僱員出入、加裝消防警視閃燈、以及申請安裝可調較高度的工作桌和特製安全椅為主,但實際的改裝需要因不同的殘疾情況和工作環境而定。

Wendy指,在她做兼職工作時接觸的很多僱主,並不知道他們聘用殘疾人士有什麼津貼,所以很多也沒有聘請過殘疾人士。「但他們請了後也會覺得殘疾人士也有我們的優點,比如說我們流動性低,沒那麼容易會想離職。」

政府須加強殘疾人士就業資助宣傳,否則只會形同虛設。(視覺中國)

她相信殘疾人士若能在工作崗位上讓僱主看到他們的能力跟其他人一樣,僱主會願意聘請他們,但政府宣傳不足是一個問題。「若你問僱主知不知道政府會支援他們聘用我們,他們一定不知道!你問我自己也不知道。」

由此可見,坊間的宣傳不足,僱主亦未有十分了解政府的支援措施,以致無法令殘疾人士得益。政府亦應檢討推行政策時的宣傳手法和推廣活動,把政策真正帶入社區。同時,基於僱主對殘疾人士的誤解,設立就業配額可以真正做到「傷健共融」,政府亦應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