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狗主誤聽途人說「截尾靚啲」 繩索捆綁致狗尾壞死囚4周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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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動物協會總督察梁兆麟(右)稱相信案中的貴婦狗會有人領養,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執行主席麥志豪(左)認為裁決英明。(梁芷君攝)

中年小巴司機早前帶一個月大的初生貴婦狗到公園散步,遇到男途人表示:「隻狗截咗條尾靚啲喎!」男司機聲稱因此讓對方「操刀」截尾,該途人隨即用繩索捆綁貴婦狗的尾巴。狗隻其後出現尾巴發炎流膿,似斷未斷,男司機終將貴婦狗帶往獸醫處求診,獸醫懷疑他虐畜,報警將他拘捕。被告今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名,被判即時入獄4星期,下令將狗隻充公,交由愛護動物協會暫時照顧。

被告周偉銘(50歲)報稱小巴司機,曾有19次案底, 大部分與偷竊、爆竊和毒品有關,聞悉即時入獄後,一臉愕然。

狗尾已壞死及發膿 表情痛苦

裁判官判刑時指,雖然涉案貴婦狗被斷尾,由第三者所為,其間被告亦曾帶狗隻接受治療,但因價錢問題未有為狗隻做手術。從相片可見,狗尾巴已壞死及發膿,小狗表情痛苦,故判被告入獄4周。

控方即申請將狗隻充公,但裁判官即時反問,聽聞若狗隻無人領養會被人道毀滅,而辯方提出反對,指被告雖入獄但家中母親和女友照顧涉案狗隻,而現在已飼養第二頭狗。

案中貴婦狗的尾巴被截後發炎及出現膿包。(麥志豪提供)

領養名單長 愛護動物協會:應會獲領養

愛護動物協會總督察梁兆麟庭上解釋,涉案狗仔在愛協獸醫和職員悉心照顧下,身體已康復,現開心活躍,並透露領養名單長,相信狗隻會獲領養。裁判官基於被告的無知,讓其他人替狗隻斷尾,下令將狗隻充公。

梁在庭外解釋,涉案狗隻待完成上訴程序才安排領養。而揭發本案的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執行主席麥志豪認為判決英明,呼籲狗主不要為了美觀而替狗隻剪尾,如本案被告觸犯法例。

被告在公園放狗時找途人操刀為狗截尾

控罪指他在2016年5月11日,於黃大仙景福街休憩處,身為一隻狗的主人,准許一名男子無理地用一根繩綑綁該狗的尾巴,以截斷其尾巴,導致該狗隻承受不必要的痛苦。

控方案情指,被告是案中一個月大貴婦狗的主人。他聲稱本年5月初帶遛狗至景福街休憩處,遇到一名男途人,該男途人向被告表示:「你隻狗截咗條尾會靚啲喎!」被告遂容許該男途人用繩索綑綁貴婦狗的尾巴。

惟一星期後,被告發現貴婦狗的尾巴開始發炎及出現膿包,遂帶牠往動物診所求診。獸醫檢查後發現貴婦狗的尾巴嚴重潰爛,幾乎截斷,須即時接受手術。獸醫懷疑有人虐畜,最終報警求助,警方同日到場拘捕被告。獸醫指若狗隻需截尾,應交由獸醫操刀,而非自行處理。本案控罪的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入獄3年。

案件編號:KTCC 216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