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指違反《證券法》 趙薇、黃有龍等遭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

撰文:吳梓楓
出版:更新:

內地上市公司祥源文化(600576.SH)今日公告稱,中國證監會已對浙江萬好萬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家文化,現已更名為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薇傳媒)等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調查完畢,將依法對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其負責人趙薇、趙薇丈夫黃有龍、孔德永、趙政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的處罰。

趙薇和黃有龍在2009年結婚,被踢爆擁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權和香港身份證,二人常一同出席活動。(視覺中國)

公報指出,龍薇傳媒在自身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萬家文化的股份,且貿然予以公告,惟最終融資失敗,交易取消。證監會指控龍薇傳媒關於籌資計劃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涉事方作出以下處罰:

1. 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人民幣罰款。

2. 對萬家文化董事長孔德永給予警告,並處30萬元人民幣罰款。

3. 對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

4. 對龍薇傳媒負責人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決定對萬家文化董事長孔德永及龍薇傳媒負責人黃有龍、趙薇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據早前報道,趙薇和黃有龍所控制的龍薇傳媒去年7月計劃作價30億元人民幣,收購上海A股上市公司萬家文化(600576.SH)的29.135%股份,取得控股權。

惟經上海交易所多次查詢這宗買殼交易的細節後,趙薇才披露當中只有6,000萬元人民幣由自己出資,其餘資金均為貸款,槓桿高達50倍。高槓桿計劃被質疑後,銀行收水,龍薇更改計劃,改以5億元人民幣收購萬家5%股份,更強調不會參與公司管理。

但今年4月萬家披露交易告吹,趙薇卻可取回2.5億元人民幣首期,更毋須支付1.5億元人民幣違約資金。《財新》引述監管消息指,中證監要求萬家文化解釋為何拖延一個月才終止交易,以及為何趙薇毋須支付違約金,報道指明中證監調查是針對趙薇本人,因龍薇傳媒收購萬家的目的不明,更涉隱瞞高槓桿借貸。

另據《香港01》早前參與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的「天堂文件」報道,獨家披露趙薇丈夫黃有龍,曾與馬來西亞賭王林國泰早在2011年起關係密切,牽涉6億元的蒙古生意。

延伸閱讀:【天堂文件】黃有龍與大馬賭王關係揭秘 涉6億元投資蒙古生意

延伸閱讀:【天堂文件】黃有龍趙薇夫婦擅買殼成資本玩家 傳被中證監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