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通過廢止法案 蒙藏委員會正式走入歷史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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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今日(28日)表決通過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蒙藏委員會」正式走入歷史,其職能將併入台灣文化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與外交部,並在在文化部增設派出單位「蒙藏文化中心」。

蒙藏委員會正式走入歷史。(蒙藏委員會網頁)
蒙藏委員會:沿襲自清代主理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以及西南少數民族事務等的「理藩院」,以及北洋政府「內務部蒙藏事務院」。1928年後改隸於行政院轄下,並設置蒙藏委員會,處理蒙、藏兩族事務。1949年,國民黨敗退台灣後,依舊設有蒙藏會,業務包括對在台蒙藏人士的輔導照顧、蒙藏文化保存傳揚、人才培育、蒙藏研究,與海外蒙藏族聚居地區的人道援助,與經貿、學術、文化及醫療交流等。唯平常業務不多,僅餘象徵意義。陳水扁、馬英九政府討論政府組織改造時,都曾有意裁撤蒙藏會,但因考慮其象徵意義而未實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指出,行政院組織架構自2012年1月1日起,配合立法院立法進程及籌備情形陸續施行,部會數目由37個逐步精簡成29個,其中已沒有規劃設置蒙藏委員會。

他表示,蒙藏會裁撤後各項業務依性質,蒙藏文化保存傳揚、藏傳文化移入文化部;蒙藏訊息蒐整、情勢研析移入陸委會;人才培育、人道援助蒙古國、俄羅斯3個蒙古裔共和國部分移入外交部,員額依業務移撥比例及現職人員意願調查,將預算員額分別移撥陸委會及文化部,並在文化部增設派出單位「蒙藏文化中心」。

國民黨反對 不滿強行送到立院審查

在今日的台灣立法院院會上,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在提案中指出,蒙藏會功能不清,施政計劃效果不彰,徒生政府組織臃腫,徒增人事公帑耗費,提請廢止組織法;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則指出,外蒙古獨立已為政府承認,行政院應拋棄舊有歷史包袱,重整合理行政組織架構,裁撤僅具大中國法統意義的蒙藏會。

不過,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表示,蒙藏會地位與部會相同,有單獨組織法,但在立法院審查前,就透過行政院一紙命令裁撤、移撥人員,相當不尊重立法院審查。國民黨團對內容則沒有意見,但不滿行政院強行送交立法院。

經表決後,立法院通過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蒙藏委員會正式走入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