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反腐】近20名中管幹部被查 「百名紅通」人員歸案過半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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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五年來,內地掀起雷厲風行反貪反腐行動。新華社13日報道公布2017年反腐成績,近20名中管幹部被立案審查,審判超過30名省部級幹部,「百名紅通」人員歸案過半。

過去五年來,內地掀起雷厲風行反貪反腐行動。(資料圖片)

一、近20名中管幹部被立案審查

今年前9個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38.3萬件,處分33.8萬人,其中省部級及以上幹部56人,廳局級幹部2300餘人,縣處級幹部1.4萬人,鄉科級幹部5.1萬人,一般幹部6.3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20.8萬人。

今年以來,孫政才、王三運、項俊波等近20名中管幹部被中央紀委立案審查。

二、查處違反八項規定問題37824宗

2017年前10個月,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7824宗,處理人數53195人,給予黨紀處分人數達37289人。

10月底,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持續改進作風建設。

三、海外追贓:「百名紅通」過半歸案

截至2017年10月,已從90多個國家與地區追回外逃人員3587人,追回贓款95.41億元人民幣。

另外,新增外逃人員大幅下降。十八屆中央紀委工作報告指出,新增外逃人員從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的31人、2016年的19人,2017年1月至9月為4人。

四、完成第12輪中央巡視

今年8月,隨着第十二輪巡視整改情況全部公布,十八屆中央巡視工作收官。12輪中央巡視涵蓋277個地方、單位黨組織,首次實現一屆任期內中央巡視全覆蓋。在中央巡視的帶動下,各省區市黨委也完成8362個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任務。

另外,據中央紀委的統計數據顯示,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執紀審查的中管幹部中,60%以上的線索來自巡視。

五、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3省市試點基礎上推向全國

十九大報告提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制定國家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

11月7日,備受關注的監察法草案首次公布,並向社會徵求意見。草案規定了國家監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包括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是最高國家監察機關,由全國人大產生並對其負責,將對6大類公職人員進行監察,並明確監察委可採取留置等12項措施。

在北京、山西、浙江3省市前期試點基礎之上,全國各地正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隨着今年底明年初的地方人大換屆,各地的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將陸續成立。按計劃,明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將通過國家監察法並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