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謝陽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免予刑事處罰不提上訴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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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前年「709大抓捕」遭當局拘留至今的維權律師謝陽,其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法庭秩序罪一案今早(26日)於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法庭最終宣判謝陽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但可免予刑事處罰,而謝陽亦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庭宣判謝陽(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但可免於刑事處罰。(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坦白認罪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謝陽以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在網絡上發表言論、炒作熱點案事件以及擾亂法庭秩序等方式,抹黑國家政權機關,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國家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公訴機關指控謝陽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其所犯擾亂法庭秩序罪可不單獨定罪。法院同時認為,謝陽的行為雖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尚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且他歸案後認罪、悔罪,根據謝陽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所具有的坦白認罪的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早前公布維權律師謝陽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法庭秩序罪一案的宣判時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

謝陽庭上稱沒受酷刑迫供 服從判決不上訴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亦在微博公布庭審宣判片段,謝陽表示服從判決,不提上訴。他在庭上指,拘留和監視居住期間,沒有受酷刑或嚴訊迫供,由於酷刑問題,給公眾產生的不良影響和誤導,表示歉意,他又說感謝司法機關從輕處理,日後一定會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據了解,謝陽為中國湖南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曾在長沙市的一宗拆遷訴訟中組織他人哄鬧法庭,被指控擾亂法庭秩序罪;2015年7月,又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長沙警方立案偵查。隨後謝陽在2015年7月11日被長沙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9日被執行逮捕。由於謝陽是「709大抓捕」的涉事律師之一,部分海外媒體一直向中國政府施壓,希望釋放謝陽以及其他涉事的維權律師。

延伸閱讀:維權人士吳淦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一審判囚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此外,同樣亦因前年「709大抓捕」遭當局拘留至今的維權人士吳淦,其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亦於今日在天津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最終宣判吳淦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處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不過,吳淦的律師葛永喜表示今早法院只是宣布判刑結果,並未讓吳淦作任何陳述。葛永喜指,吳淦一直認為自己沒有做任何違法行為,因此不認罪,一定會上訴。他又引述吳淦在判刑前說,被當局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感謝黨和國家授他如此崇高的榮譽,一定會不忘初心,一直會繼續加油。」

外交部批國際特赦組織 戴有色眼鏡看中國

而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研究員潘嘉偉向路透社指出,中方選在聖誕節後國際社會因放假分心的時機對兩人宣判,是「充滿令人懷疑的政治算計」。不過據中央社報道,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今日回應指國際特赦組織一貫「戴着有色眼鏡,以狹隘和偏執的視角來看待中國」,並反問這些所謂的指責能否相信。她又重申中國是法治國家,並正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強調不管甚麼人違反了法律,都會受到法律的查處,中國有關部門也會依法行事。

(中央社/路透社/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