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開「陝西孝子仇殺案」調查進展 證疑兇對母親被殺懷恨在心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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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2月15日)當日,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發生一宗仇殺案,造成王姓一家3人死亡,疑犯張扣扣2日後投案自首。消息指,張扣扣的母親22年前被死者之一用木棒敲中腦袋後死亡,此次行兇是為母親報仇。
事件引起內地社會廣泛關注,漢中市南鄭區政府亦就事件發出通報,公開本案案情。通報指,經調查證實,張扣扣對母親被殺一事懷恨在心,伺機報復王家。

2月17日,張扣扣在警方帶領下指認了現場。(每日人物)

昨晚(21日),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政府官方微博發布《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2·15」殺人案情況通報》,交代備受關注的「陝西孝子仇殺案」案情。通報指,疑兇張扣扣對母親於1996年被王正軍故意傷害致死一事懷恨在心,伺機報復王家。今年2月15日,張扣扣在自家樓上觀察到王自新、王校軍、王正軍和親戚都回到其家中,並準備上墳祭祖,於是戴上帽子和口罩,拿上事先準備好的單刃刀尾隨跟蹤,伺機犯案。

通報披露,在王校軍和王正軍上墳返回途中,張扣扣持刀向兩人連戳數下,隨後再持刀趕到王自新家,對他連戳數刀,致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搶救無效死亡。然後,張扣扣返回自己家中,拿上菜刀和事先裝滿汽油的酒瓶,砍破王校軍汽車的玻璃後,在車後座及尾部潑灑汽油焚燒,之後逃離現場。兩日後,疑兇到當地派出所自首。

死者王正軍早年誤殺疑兇母親​

據了解,1996年8月,疑兇張扣扣之母汪秀萍因瑣事與王正軍和王富軍發生爭執。期間,王正軍撿起一根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一下,使她重傷後死亡。當時的法院判決書顯示,因王正軍未滿18周歲,且能坦白認罪,其父已代為支付死者喪葬費用,加上死者汪秀萍對引發本案起因上有一定的過錯行為,應當對被告王正軍從輕處罰。法院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王正軍有期徒刑7年。

在民事賠償方面,判決書顯示,被告王正軍的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福如(張扣扣之父)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賠償,但鑑於王正軍是在校學生,又未成年,且家庭經濟困難,確實無力全額賠償,故酌情予以賠償。

有觀點認為王正軍當年誤殺張母,其量刑及民事賠償數額等有爭議之處。對此,《新京報》引述律師表示,就當年判決書顯示的內容來看,上述爭議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