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未提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等修憲內容 韓媒:在情理之中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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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九屆三中全會昨日(2月28日)結束,全會公報卻未有提及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等中共中央的修憲建議內容。有韓媒對此表示,修憲建議未被提及在情理之中。

三中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總書記習近平作出重要講話。(新華社)

《韓聯社》3月1日報道指,中共通過十九屆三中全會大力強調中共總書記、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思想及領導力,並通過黨與國家機構的改革方案。

全會公報因循中共十九大提出的方向,將「深化黨和國家機制改革」列為首要任務,並稱須「確保黨的領導全覆蓋」。但公報上卻沒有涉及「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等中共中央建議修訂憲法的內容。

會議開始前,中共提出修改憲法引起各界關注,但相關問題在公報中並未有提及。報道引述分析認為,海內外的激烈反應或許是中共三中全會公報不再明確提及修憲問題的原因 ;報道又稱,修憲建議以中共中央委員會致信中國全國人大的方式提出後,已經完成應有的程序,不再列入三中全會公報內容,也在情理之中。

BBC報道稱,此次會議是習近平政府第一次對於黨政軍提出強有力的改革信號,也是首次就「機構改革」提出比較有力的改革走向。

全會公報提出強化黨組織的領導地位

中共十九屆三中全會2月26日到28日在北京召開,召集了202名中央委員和171名候補中央委員,聽取中共最高領導人習近平的報告。會議通過了擬向中國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以及擬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 

全會公報指,將要「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統籌設置黨政機構,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但官方沒有公佈這幾份文件的任何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