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規範公務員辦紅白事:嫁娶宴席禁超15桌 喪事送花圈限百元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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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泉州市委、市政府下發了《<泉州市關於規範黨員和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泉州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嚴守「紅線」,嫁娶宴席禁超15桌,本單位幹部職工(含離退休)及其直系親屬去世的,個人送花圈禁超100元人民幣。

該《通知》明確,其所稱婚喪喜慶事宜,是指黨員和公職人員為本人、直系親屬操辦的嫁娶、生日、升學、喬遷等喜慶事宜,為直系親屬、配偶及其父母操辦的喪葬事宜的總稱。

《通知》規定,幹部和公職人員操辦嫁娶等喜慶事宜提前7個工作日以上報告,操辦喪葬事宜應當日先口頭報告,在事後15個工作日以內正式報告。

通告又對宴席桌數和婚喪車隊數量等作出明確規定。(資料圖片)

嫁娶方面,單方舉辦的婚禮,宴請席數不得超過15桌(每桌原則不超過10人,下同);雙方聯辦的婚禮,宴請席數不得超過25桌。不准收受非親屬人員的禮品、禮金及其它可認定為禮品禮金的財物等。

喪葬方面,殯期一般不超過3天,最長不超過5天(非正常死亡除外)。本單位幹部職工(含離退休)及其直系親屬去世的,所在單位的弔唁慰問參照相關規定執行。不提倡以個人名義送花圈,確需送的,花圈費用不得超過100元,費用由個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