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再降低社保費率 生育和醫療保險將合併

撰文:傅霾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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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醫療費用高企,醫保成為沉重負擔。(新華社)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今早聯合發布《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表示,從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

通知要求,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可以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

通知又表示,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於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工作。

自從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3月的全國兩會表示將下調社保費率,以降低企業負擔後,國內多個地方已經陸續開始推行下調措施。這次由中央發布通知,將在全國範圍推行。國內社保費率是全球最高的國家之一,對企業造成沉重的負擔,在經濟不景氣的大環境下,中央有意以此提振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