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之星」船難一周年 如何處置船長仍未公布

撰文:黃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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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搜救工作爭分奪秒,但最終生還者只有12人。(長江日報)

去年今日(6月1日),重慶東方輪船公司所屬「東方之星」號客輪由南京開往重慶,當航行至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長江大馬洲水道時翻沉,造成442人死亡(事發時船上共有454人),12人生還,442具遇難者遺體全部找到。就在事發一周年,有家屬到事故現場進行拜祭,有人哭成淚人,亦有人沉默不語,默默悼念。

官方在事故發生後,祭出調查報告,直指「船長及當班大副對極端惡劣天氣及其風險認知不足,在緊急狀態下應對不力。船長在船舶失控傾覆過程中,未向外發出求救信息並向全船發出警報」。事故發生後2個月,官方亦陸續展開「東方之星」事故補償工作,各地政府部門實行「同船同命同價」,每位遇難者將得到82.5萬人民幣的政府補償。但並不是每一個家屬都願意領這筆錢,南京的部分乘客家屬選擇等待事故真相,不願簽字。

然而對於事故善後工作,相當一部分家屬表示不滿。「先不說不同地方都補償82.5萬是否合理,為什麼拿這筆錢還必須同時簽字確認放棄自行起訴的權利?」據《搜狐》採訪,家住上海的李成對此不可理解;「東方之星」翻沉事故中,他失去了母親和二姑。他告訴記者,母親的遺體是在監利附近的江陵縣找到。但官方規定,「遺體不允許帶回故鄉,必須在監利認遺體和火化」,這讓李成難以接受。「落葉歸根,是中國人的傳統」,李成最終發現,雖然絕大部分家屬妥協了,但至少有四家把遺體帶回了家。

在監利,官方安排的遺體告別時間很短,而且只允許兩名直系親屬進入。李成二姑的遺體告別只有5分鐘,而他和母親遺體告別,更只有3分鐘。官方規定,花圈和骨灰盒不允許自行購買,民政部門會統一發放。李成告訴搜狐新聞,官方發的骨灰盒是花崗岩石材質地,50斤重,「太沉,下葬時根本抱不動」。而善後工作更讓李成感到不滿。「關於我媽的財產,政府花了一個半月,只找到兩個銀行賬戶,我自己通過存摺就找到七八個」。

去年12月30日,《東方之星客輪翻沉事故調查報告》公佈。根據調查事故報告,除了天氣原因和船體改裝原因外,​​官方認定,「船長及當班大副對極端惡劣天氣及其風險認知不足,在緊急狀態下應對不力。船長在船舶失控傾覆過程中,未向外發出求救信息並向全船發出警報。」

李成覺得,船長本應對全船生命負責,他的失誤導致了442人死亡,應該站出來向大家道歉。調查報告中,「建議給予吊銷船長適任證書、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由司法機關對其是否涉嫌犯罪進一步調查。」但從事故報告至今,對於船長的處理,​​並沒有公開進一步的消息。

就在事後一周年,家屬到現場拜祭。(新浪)
親人祭奠。(新浪)
悼念現場。(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