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要求APP供應商承擔審查責任 用戶需真實身份認證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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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網信辦明文立例,要求APP供應商承擔「管理責任」,確保用戶以「真實身份」認證。(Reuters)

今日(6月28日),中國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管理規定,對象為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APP)。該機關稱APP已成為網上服務主要載體,促進經濟民生發展,但有時又為不法份子利用,散播色情暴力訊息,盜取個人資料,甚至誘騙欺詐使用者,因此當局決定立例規管此等程式。

據網信辦代表所言,現時內地網上所通行應用程式超過400款,預料未來還會高速增長。除了嚴禁散布不良和詐騙訊息,新規定還明文指示,嚴禁任何人設計或利用應用程式,「危害國家安全」或「擾亂社會秩序」,並開列「管理責任」,要求供應商監督自身營運及程式使用者。

程式供應商需要「對注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訊息認證」,審核其申報資訊是否真確;供應商又需建立監督機制,審查經手訊息內容,如發現違法或違規情形,應按情節輕重,處罰使用者,供應商有權先發出警告,繼而限制程式功能和暫停更新,最後關閉賬戶。

新規定亦針對應用程式商店,另外下達「管理責任」,此等商店需督促供應商履行自身職責,例如保障用戶個人私隱,確保供應商清楚告訴用戶,相關應用程式會如何獲取和使用其個人資料。

雖然新政策得到不少人的認可,認為現在不少APP的確較多問題,但也有意見擔憂,這會否收緊輿論空間,因為今後在網上發表的言論將全部可以追查到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