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聯合國與海牙仲裁庭劃清界限 華斥後者收黑錢

撰文:崔德興
出版:更新:
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斥仲裁庭「賺菲律賓的錢」。(新華社)
聯合國發微博表示海牙常設仲裁庭與聯合國無關。(微博截圖)

今日早上,聯合國官方微博帳號發布一條微博,表示聯合國與海牙常設仲裁庭沒有關係。

該微博稱,「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根據《聯合國憲章》設立,位於荷蘭海牙的和平宮內。這座建築由非營利機構卡內基基金會為國際法院的前身常設國際法院建造。聯合國因使用該建築每年要向卡內基基金會捐款。和平宮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常設仲裁法院,不過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

海牙仲裁庭有別於聯合國國際法院

事實上,世界上主要的國際仲裁法庭有兩個,一個是隸屬於聯合國的「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另一個則是「常設仲裁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前者主要為國與國之間的事務提供法律諮詢、建議、和仲裁服務。後者則為其成員國提供仲裁服務,不僅接受來自國家間的申請,同時也接受國家與私人團體或者個人之間的衝突解決申請。它沒有自己的常設法官,而是依靠一個由成員國提出的仲裁員名單,成員國將其爭端訴諸仲裁時,便在名單中選定仲裁員組成仲裁庭。

兩個機構都設在位於海牙的和平宮。而南海仲裁案就是菲律賓單方面交由後者仲裁的。

副外長斥仲裁庭法官「賺菲律賓的錢」

同日,在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的記者會上,中國副外長劉振民批評仲裁法庭受到菲律賓或者其他國家支配,指仲裁庭的5位法官「賺菲律賓的錢」。

劉振民指該仲裁庭是「賺錢的」,且由菲律賓或者「其他國家」支持、支配和支付。他表示,仲裁庭的體制跟國際海洋法法院完全不同。並指國際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酬金及薪水由聯合國支付,目的是保證他們的獨立性、公正性,但仲裁庭「這五名法官是掙錢的,掙的是菲律賓的錢,可能還有別人給他們的錢,不清楚,他們是有償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