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照門」雷政富入獄3年再被舉報 疑收受物業賄賂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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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政富為原重慶市北碚區區委書記,2012年因不雅影片曝光被免職。(網絡圖片)

近日,正在服刑的重慶不雅影片落馬廳官、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又被舉報。四川瀘州市合江縣原書記李波近日受審時當庭舉報,雷政富曾收受幾處「門面房」(類似香港的「前舖後居」)。對此,公訴人在庭審中表示,此舉報經法庭核實後將移送司法部門進行調查。

據悉,雷政富目前在重慶市九龍監獄服刑。前不久,雷政富因為有立功表現,能認罪悔罪,原本13年的刑期被法院裁定減刑10個月。

或有第四筆受賄

2012年11月,雷政富因不雅影片案曝光被免除職務。重慶市中級法院於2013年6月一審判決雷政富犯受賄罪,受賄金額316餘萬元,並判處有期徒刑13年。雷政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事後重慶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悉,法院的判決書顯示,雷政府的受賄金額主要有三個來源,而均與收受物業賄賂無關。刑法學家阮齊林表示,內地刑法對於漏罪、新罪都有明確的規定。在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實行「數罪並罰」。在司法實踐當中,此前有「漏罪官員」被加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