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貪系列】紀委頻「執紀違紀」 去年處分2500人

撰文:陳遠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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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左三)月初在中紀委全會上發表工作報告。(新華社)

被外界認為實際權力僅次於總書記習近平的王岐山,其掌管的中紀委權力繼續擴張。他在工作報告上表示,中紀委已全面派駐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包括中組部、中宣部等。但他同時承認反腐協調小組職責不清,去年逾2000名紀檢機關人員「執紀違紀」遭到處分。

 

王岐山回顧去年中紀委工作時表示,已經實現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在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等均設立派駐機構。

 

他指出,總結推廣去年新設7家派駐紀檢組的工作經驗,真正把「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發揮出來。要從問題線索抓起,把監督觸角延伸到前端,伸長耳朵、瞪大眼睛,發現苗頭就及時提醒,有了問題就談話誡勉,嚴重違紀就要立案查處。

 

王岐山強調,巡視的權威來自於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即中紀委),巡視的威懾力在於對發現的問題從不放過。中央巡視組代表中央巡視,每輪巡視情況都向中央匯報,巡視反饋的意見是中央的要求,必須做到件件有着落。

 

此外,中紀委另設立47家派駐紀檢組,監督139家單位,「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但在擴權的同時,王岐山亦指出紀檢工作內部問題,指「從中央到地方,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責定位不清晰,協調機構不完善」。

 

他說,紀檢監察機關在思想認識上,與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還存在不少差距,紀檢幹部存在能力不足的危險,有的律己不嚴,執紀違紀的人和事時有發生。去年中紀委查處違紀紀檢監察幹部7人,各級紀檢機關處分24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