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林祖戀受賄罪成 判囚3年1個月罰20萬 村民擬赴聲援受阻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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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襌城區法院外保安森嚴。(電視截圖)
林祖戀擔任烏坎村委書記多年,一直為村民爭取權益。(網上圖片)

廣東汕尾陸豐市烏坎村原村委書記林祖戀,被當局指控受賄、串通投標、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案,今日(8日)早上9時在廣東佛山市襌城區人民法院開審,中午休庭後下午續審,下午約3時作出判決,三項控罪中「受賄」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兩罪成立,林祖戀被判入獄3年1個月,罰款20萬元人民幣。據了解,他當場認罪,不會上訴。

據了解,上午大約有30人旁聽,但林祖戀只有3名家屬獲准入庭聽審,包括林祖戀大兒子林雄、林雄太太,以及林祖戀的乾兒子林銳雄。另外,林祖戀不獲准自行聘請律師,要由官方委派指定律師作辯護。

當局在法院周圍採取嚴密保安措施,沿途擺放大批水馬和圍板,多輛特警車在場戒備,公安在多個地點戒備和巡邏,不時截停經過的車輛查問。另外,有香港記者接近法院門口就被趕走,估計當局此舉是不想林祖戀事件繼續發酵。

原定在今日赴佛山聲援林祖戀的烏坎村村民,遭到當局派出的大批軍警阻撓下返村,並於上午10時許到村內廣場集合,在祈求林祖戀平安歸來後,開始在村內遊行。

召開村民大會前被當局帶走

2011年9月,由於土地遭村委會私自變賣,現年72歲的林祖戀曾帶領烏坎數千村民向政府維權,並發生多次警民衝突。後因政府讓步,雙方對峙局面漸緩。次年2月1日,烏坎村舉行村民選舉委員會推選大會,村民一人一票推選11人組成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林祖戀任村委會主任。

今年6月,因土地問題未解決,林祖戀原計劃召開村民大會,並帶領村民上訪。但在17日深夜,官方闖入林家帶走林祖戀,次日清晨發出聲明稱,林祖戀涉嫌利用職權受賄,被陸豐市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拘留。林被帶走後,村民們組織簽名、遊行等活動聲援。汕尾當局後來指林祖戀在烏坎學校塑膠跑道工程中收受8萬元人民幣回扣,對他進行調查,更公開他的「認罪視頻」。然而,烏坎村民大多並不相信這一說法,持續在村中抗議示威。

林祖戀六月中被當局帶走,當時村民連日示威要求放人。(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