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西北冥婚傳統難禁 6年買賣44遺體 催生殺人盜屍

撰文:黃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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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在山東、山西、陜西等省市甚至已形成龐大的市場。(網上圖片)

所謂「陰婚」,即冥婚,又分為「死人與死人」和「死人與活人」兩種。過去認為,祖墳中有一座孤墳會影響後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舉辦冥婚。在國內,近年出現了相關的罪案與問題。2016年4月,甘肅男子馬崇華將兩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從家中騙走後殺害,跨省將遺體賣至陝北榆林以配冥婚。

據《澎湃》調查報道,近年「配冥」而起的殺人、盜屍、敲詐勒索及詐騙等刑事案件,在多地均有發生。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以「陰婚」為關鍵詞檢索發現,從2009年到2015年,共有34份相關裁判文書,涉及23宗刑案,分別發生在陝西、山西、甘肅、河北、江蘇、山東、河南及黑龍江8個省份。

而涉案的共44具遺體,20具被賣往山西,15具被賣至陝西,《澎湃》稱配陰婚習俗在陝西、山西等北部省份某些地區流行。陝西省榆林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科長張鵬程對國內媒體表示,「目前針對陰婚陋習只能通過提倡與號召來實現,但是面對上千年的傳統習俗,要以自願的形式促其改觀將會,非常漫長且艱難。」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教授彭新林認為,對於單純買賣屍體行為的懲處力度不夠,「在能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問題上法律規定不明確,已成為配陰婚陋習難除的客觀原因。」

陝西屈家村東北方的山溝裡佈滿了大大小小的窯洞,馬崇華曾在這裏作案。(澎湃)

陝北煤炭經濟蓬勃助長不良風氣

回顧馬崇華殺人賣屍案,馬氏皆以4萬多人民幣的價格,在位於陝北的榆林市找到遺體買家;國內媒體指,真相曝光後,「當地村民也感到毛骨悚然」。

按照陝北部分地區的習俗,未婚年輕女子因故去世後不能葬在娘家,很多人為了讓故去的女兒有一處墓地,選擇將遺體賣出配冥;相應地,未婚男子去世後不能葬進祖墳,家人為彌補這個「遺憾」,有了買女屍配陰婚的需求。這種特殊的供求關係,有國內媒體指「在過去的上千年間早已在陝北催生出一個無形的屍體買賣市場。」

《澎湃》指,陝北煤炭經濟的發展,「一度讓這個市場變得瘋狂」。陝西榆林一名當地人士指,陝北的冥婚習俗古來有之,但通常都是託人打聽,雙方親屬同意後合葬。陝北煤礦開採之前,由於貧窮,許多村民也時常會用紙人來配陰婚。「隨著陝北經濟因煤礦逐漸好轉,大家要求也就高了,開始找真人配婚,2010年前後這裏的屍體交易市場曾達到頂峰,一具女屍最高能賣到二、三十萬元人民幣。有些人為求便宜,也會從外地購買屍體。外地人得知在陝北屍體能賣錢之後,有段時間發生過偷盜屍體拉過來賣的,也有好多被判刑的。」

現有條例滯後甚至空白並欠強制措施

榆林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科長張鵬程指,殯葬改革在榆林推行的數十年間,幾乎可用收效甚微,「榆林市火葬場自上世紀70年代末建成至今,每年火化的遺體僅280餘具,這些全都是意外身亡的。榆林僅市區每年自然死亡人數就有2400多人,這些人幾乎全部採用土葬的形式埋葬,土葬則勢必會牽扯到配陰婚。如果生前已婚還好說,生前未婚的大多都逃不出屍體交易這個怪圈。」

張鵬程回憶起一個細節,榆林市的火葬場剛剛建成時,恰逢市民政局時任局長母親去世,為推動當地殯改,這名局長將母親以火葬的形式安葬,「但實際並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這名局長最終也因為這件事與家人鬧翻了。」

張鵬程指,榆林市現行的殯葬改革條例,是國務院在1979年頒布的,其中並未涉及到與配冥有關的條款,「30多年來,國務院一直沒有出台新的正式條例,而現有條例除了在部分內容上出現滯後甚至空白等情況,最重要的是,並沒有強制措施。配陰婚一事一直都是不被允許的,我們也曾在電視、報紙及廣播等媒體上進行過大範圍的宣傳,但幾乎沒什麼效果。沒有硬性規定的現實造成了現在的尷尬局面。如果要以『自願』的形式促進殯葬陋習的改觀,這將會非常漫長且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