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稱韓水警在撞船水域無執法權 官媒: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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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近日經常發生漁業糾紛。上月底,就有中國漁船懷疑因韓國水警施放爆音彈而起火焚毀。(新華社)

中國漁船撞沉韓國海警快艇後逃逸一事再有新進展。中國外交部於昨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韓國水警無權在撞船事件發生地執法,並呼籲韓方理性處理問題。另外,官媒《人民日報》微信號「俠客島」也就事件撰文批評。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昨日(1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韓之間簽有《漁業協定》,雙方的有關行為均應該符合《協定》的規定。經過核實後,據韓方提供的地理坐標,撞船事件事發地點為北緯37度23分06秒,東經123度58分56秒,位於《中韓漁業協定》規定的維持現有漁業活動水域。根據《協定》,韓國海警在該海域沒有執法權。他表示中方已通過外交途徑向韓方就此事提出嚴正交涉,要求韓方冷靜、理性處理。

耿爽強調,韓方加大處罰力度,並宣稱不惜在執法過程中動用武力,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容易激化矛盾,引發糾紛。他代表中方要求韓方加強管束執法人員、保持克制、規範執法行為、不得濫用執法權等。

韓政府借撞船事件轉移矛盾

官媒《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俠客島」撰文批評韓國處理事件的手法。文章指韓國媒體和政府「已經歇斯底里」,在相關取證調查工作尚未完成前,韓國媒體便一口咬定中國漁船為非法作業,呼籲政府採取強硬措施,保護韓國的漁業資源;韓國執政黨新國家黨議員李政顯(音譯)也強烈批評中國漁船撞擊韓國海警船的行為,同時指責海警在事發當時對應太過軟弱。

文章指,韓國媒體和政府很快就被「打臉」,並引述中國外交部回應稱,根據《中韓漁業協定》規定,「韓海警在該海域開展執法活動並無法理依據 。」而韓國在「沒有法理依據的海域開展執法活動、濫用執法權,卻反過來指責中國漁船非法捕撈,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文章認為,事件是韓國的「輿論報復」。兩國在薩德問題上爭議不斷,所以「在撞船事件發生後,韓國媒體便抓住機會,反過來噁心中國,發洩不滿。」另外,韓國政府也希望轉移國內矛盾,塑造「代表國家和國民利益」的形象,藉此影響輿論,提升國民的支持。

文章結尾表示,在這次撞船事件中,韓國媒體也有點「心虛」,要拉上其他國家來給自己「站隊」,把中國渲染成國際社會的「公共敵人」。「這心態像極了咱小時候打架,小個子非得拉幾個夥伴才敢跟大個子叫板。」文章也不忘表示中國的「強大」,稱無論韓國反應多麼激烈,它都要學會在憤怒之後擺正位置,「因為中國永遠是韓國繞不過去的強大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