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管未犯先罰 徵三輪車主全年罰款

撰文:慈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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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交完罰款后收到的票據,上面既沒收款人,也無日期。(京華時報)
河南城管過往針對違規三輪車執法。(資料圖片)

租房可預繳租金,手機費也可以預付,最近河南城管又「創新」,三輪車阻街罰款也要預收一整年。車主不肯就範,即遭扣車。

據《京華時報》報道,河南周口鄲城縣的貨運三輪車車主陳先生,前幾日往超市送貨時被城管攔下,要求他繳納2016年度「衛生費」和「佔道罰款費」。

陳拒交後,翌日被城管連查3次,其三輛車於去年12月28日被扣留,最後陳先生不得不乖乖到城管大隊交了1000元(人民幣)罰款。陳說對於為什麼要提前交這種罰款,感到一頭霧水,但現在不交,以後在街上被他們看到還要交。同樣令陳詫異的是,城管大隊給出的票據抬頭上印著2013年,下款既沒寫收款人,亦沒有收款時間,公章印上「鄲城縣城管監察大隊垃圾處理費專用章」。

鄲城不少車主近來遇到同樣情況,許多人不敢上街拉貨。鄲城縣城管大隊王副隊長此前接受採訪時表示,預收罰款並不違規,「每年都這樣收」,做法遵守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然而,01發現,該條例根本沒有提到三輪車,更沒有允許預收「佔道費」或「衛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