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澳洲將批准中澳引渡條約 或明年生效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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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過去曾成功緝拿不少逃亡海外的貪官。圖為「百名紅通」1號人物楊秀珠於2016年11月16日從美國遣返中國。(新華社)

綜合媒體23日報道,澳洲政府計劃明年在議會頒佈相關條例,使中澳引渡條約儘快生效。澳將成為西方「五隻眼」 (美、英、加、澳和新西蘭)情報聯盟國家中首個批准與中國引渡條約的國家。

上周,澳洲議會聯合條約常務委員會建議政府批准該條約,為其生效掃清關鍵障礙。「澳洲和中國之間有著長期的執法關係」,澳洲司法部一位發言人表示,「該條約包含一系列人權保障,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必須拒絕引渡。」

澳洲是中國人移民熱點,也是中共貪官外逃主要目的地之一。澳洲《金融評論報》稱,中國政府正開展 「獵狐」行動緝拿海外腐敗官員,澳若批准引渡條約將是中國的重大外交勝利。麥格理大學(Macquarie University)金融犯罪專家約翰•蘭代爾(John Langdale)表示,兩國都希望加強合作,打擊犯罪活動和洗錢。「堪培拉需要北京的幫助來阻止非法毒品從中國南方流入澳洲,而中國希望有一份引渡條約向腐敗官員傳遞他們在西方無處可藏的信息。」

英國《金融時報》稱,但一些工黨議員或將阻礙議會批准條約。他們認為,從「中國司法方面得到的保障還不夠」,並要求重審澳洲所有的引渡條款。另外,澳洲法律委員會(Law Council of Australia)已表示嚴重關切,該委員會主席稱,如果北京背棄不處決被引渡嫌疑人的承諾,該條約沒有正式制裁條款。

海外反腐:中國爭取與歐美各國簽署引渡協議

與此同時,北京方面已鎖定澳洲、新西蘭、加拿大和美國是在逃腐敗官員青睞的目的地。法國和西班牙已經批准了與中國的引渡條約,而加拿大和新西蘭正在考慮北京方面的請求。今年9月中國警方根據中法引渡條約,押解第一名逃犯回國。今年4月,時任新西蘭總理約翰.基(John Key)在北京表示,正考慮與中方簽署引渡條約。他稱如果中國說法正確,可能有30至60名中國經濟逃犯住在新西蘭。

中國近年啟動海外反腐「獵狐行動」,以緝捕「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為目標,因而爭取與歐美各國簽署引渡協議,如中國與法國引渡協議於2015年生效,不久前法方便押解一名在法中國貪腐嫌犯返華;此外,儘管中加尚未達成相關協議,加方仍於2011年移交賴昌星予中方,前提為中方承諾不刑求或處死賴氏;賴氏為1990代末「遠華集團走私案」主犯,現已遭當局定讞判處無期徒刑。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