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處理尺度落定:刑事脫罪 涉案警僅受黨紀政紀處理或難服眾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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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月29日)一直在中國社會輿論風口浪尖的雷洋案再有新進展,日前北京檢方虽然對涉及「雷洋案」的五名警務人員作出不起訴決定,引起外界強烈反響之後,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昌平區紀委則分別對雷洋案五警和其他相關人員給予了政紀和黨紀處分。

新華網報道,跟據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檢察機關對邢永瑞等5人涉嫌玩忽職守罪偵查終結,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後,北京市公安局、中共昌平區紀委依紀依規,給予昌平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民警孔磊行政撤職處分,調離執法崗位;對雷洋案中涉案的1名輔警及2名保安員,按照輔警、保安人員相關管理規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月7日,29歲的雷洋被捕後離奇死亡,警方說法惹公眾質疑,雷洋案發展為今年內地標誌性事件。(羅君豪攝)

給予雷洋案中負有領導責任的昌平分局東小口派出所所長周帥民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同時予以免職;給予治安支隊治安行動中隊副中隊長王玉國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同時予以免職;給予治安支隊治安行動中隊中隊長周明輝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治安支隊副支隊長楊曉穎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治安支隊支隊長馬朝暉行政警告處分;對昌平分局副分局長王宏予以行政告誡。

依照處分權限,黨紀處分由中共昌平區紀委作出,政紀處分及組織處理由北京市公安局作出。

雷洋案黨紀、政紀處理真能結束民眾疑慮?

從前幾日北京檢方宣布,涉雷洋案五名警務人員符合玩忽職守罪條件,但因犯罪情節輕微,做出不起訴處理。到今天幾人在黨紀和政紀上受到處理。可以說,至此已經成為中國「中產危機」公共事件的雷洋案,在此終於確定了其最終尺度。

在經歷了聶樹斌案平反後輿論的歡欣鼓舞,外界本期待雷洋案——這個涉及更廣泛公民權的社會公共事件能夠在中國司法體系改革的大環境下得到更公平的顯現。然而五警脫罪的最終結果不免令大眾失望,並且產生了法律偏袒中國官僚體系的質疑。而其後雷洋家屬以及網絡輿論所承受的諸多壓力更令這一事件充滿遺憾。

而在法律審判之後的黨紀和政紀處分,雖然明確體現了中共依法治國的理念并將依法執政與「黨紀嚴於國法」的要求落實;但是此案審判中的因果判斷和結論上的邏輯衝突依然難以令社會信服,也就以為著對這些涉案警察的處理依然是個案式的,從法理結構上卻依然沒有釋除公眾對於公權力暴力執法的疑慮。也許雷洋案會在短期內沉寂,可是「下個雷洋可能就是你」的烏雲卻可能依然飄蕩在人們頭上。

北京警方公布的雷洋案處理情況。(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