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前總經理王天普涉貪罪成判囚15年半 周永康曾稱其為一家人

撰文:陳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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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原總經理王天普一審被判15年六個月,罰款320萬元人民幣。 (中新社)

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24日)對中石化前總經理王天普受賄、貪污案作出一審宣判,裁定王天普罪名成立,判處入獄15年半,罰款320萬元人民幣(下同)。王天普當庭表示認罪,不會上訴。

新華社報道,2003年至2014年,王天普利用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董事、總經理、黨組成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發展、承接工程、就業安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共逾3347萬元,非法佔有國有財物逾79萬元。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王天普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污罪。鋻於王天普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貪污犯罪事實及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具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據資料顯示,1962年出生的王天普為山東昌樂人,曾長期在中石化系統任職。2015年4月27日被調查;同年9月18日被「雙開」。澎湃新聞在2015年時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王天普被查與其發蹟之地齊魯石化有關,通過齊魯石化,王天普向其小舅進行利益輸送。

此外,有陸媒曾披露,王天普所涉問題包括給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之子周濱在隸屬於中石化的勝利油田販賣設備提供便利。據中石化集團內部人士說,王天普與周永康走得比較近。據稱,2011年前後王天普曾在一次討論會上說,有一次他拜訪周永康時,周稱王天普為「一家人」。

而紐約時報在王天普被調查後刊文稱,在王天普被調查前,石油行業反腐案件主要是針對周永康盟友結成的「石油幫」網絡,作為中國最大的能源公司,周永康至少有至少3名親屬,包括長子周濱在內,從中石油獲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