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獄中提出再審 申訴請求將涉案財產移交法院重新查封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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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案仍有許多疑團待解。(資料圖片)

正在服刑的福建「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繼早前在獄中致信中國前總理朱鎔基、海關關長于廣洲、加拿大總理杜魯多等人,申訴自己原有財產仍暫存於廈門海關,未上繳國庫後,他在昨日(31日)透過律師提出再審申訴,並要求將所有涉案財產轉交法院,審判後再處理。他此前的申訴稱,自己原有財產未上繳國庫,導致他不能減刑。

據《蘋果日報》報道,賴昌星在申訴書中指出,其案件在2012年宣判後,他名下的財產未繳入國庫,目前仍被廈門海關控制。他認為這違背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並造成國家財產發生嚴重貶值和流失,因此就刑事判決書附加財產刑罰提出再審申請。

賴昌星律師:沒提供扣押清單違司法程序

賴昌星的申訴請求包括將涉案財產全部移交法院,現金轉入法院賬戶,涉案實物財產、無形財產、權屬財產重新查封,審判後按執行程序處理。

據《蘋果日報》引述賴昌星聘請的北京律師舒傑表示,該案至今沒有給賴昌星扣押財產清單,已違反司法程序。「16家公司,應該嚴格區分沒有沾邊涉案的股東。判決是沒收賴全部個人財產,但是其他股東的合法財產呢?這裏面也有香港股東、誠實商人,沒有跟他搞走私。你查封了扣押了他的財產,國家要把清單拿出來!賴說是當時350億(人民幣.下同)的國內財產,到了現在價值一千多億也不止。」

傳因嚴查貪官假釋致賴案無人敢過問

此前有媒體爆料,賴昌星通過家人表示,加政府講人權是假的,當年他被引渡回國時加方曾表示會關心他,但自從他坐監後,加拿大再沒過問他,也無官員去探監。早年中方遊說他回國時,曾暗示服刑三兩年即可減刑、保釋,但「我現在在獄中呆了4年多,沒人理也沒人問,申請減刑到現在都沒批,保釋更沒著落。」有消息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上台後因嚴查獄中貪官假釋,不少已保外的貪官重新收監,導致賴案無人敢過問。從2012年至今,賴昌星已服刑4年多。按中共法規,其符合減刑標准,即由無期徒刑變為有期徒刑。賴昌星家屬早前已擬申請減刑再申請保外就醫,但未獲批准。

據了解,賴昌星於1994年成立遠華集團,後來從事走私活動。從1996年到案發,遠華集團從事走私犯罪活動長達5年之久,中共官媒稱遠華集團走私貨物總值530億元,偷逃稅額300億元,合計造成國家損失830億元。後來,他外逃到加拿大,並在2011年7月被遣返回國,翌年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終身監禁,沒收全部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