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候選村官100元發60個微信紅包 涉賄選被行政拘留

撰文:楊曼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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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遼寧賄選案後,中共加強打擊選舉舞弊,而「微信紅包」氾濫所造成的受賄問題更被廣泛關注。
近日一名浙江村官候選人因為在微信中發出總額一百元的紅包被認定賄選,不禁令人聯想到去年港大內地生朱科被選舉對手指控「賄選」的爭議,兩相對照頗值得玩味。

天台縣洪疇鎮福丁村村委會主任自薦人戴某在微信群內發紅包拉票被認定賄選。(觀察者網)

內地媒體報道,浙江天台縣查處了一起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中利用微信紅包進行拉票賄選違反換屆紀律的案件,目前該自薦人資格已被取消。

據悉,2月6日上午,天台縣洪疇鎮福丁村村委會主任自薦人戴某,在有123人的福丁村微信群「快樂創業下丁之家」中發放紅包,為自己競選村委會主任拉票。事後被村內網路輿情監督員發現並上報。經多部門調查,證實福丁村村委會主任自薦人戴某通過微信進行拉票,共發放1個微信紅包,總金額為100元,紅包數目60個。

戴某被認定有拉票賄選舉動,並被取消候選人資格。2月6日晚,天台縣公安局對戴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並判以500元罰款的處罰。

港大「紅包賄選」主角朱科。(朱科Facebook圖片)

港大校委會選舉曾爆「紅包賄選」醜聞

發微信紅包賄選對港人來說並不陌生。去年港大校委會研究生代表選舉中,來自中國大陸的候選人、香港大學研究生朱科亦被揭發在選舉期間群發微信紅包,將80元紅包發給包括合資格選民在內的100人組群。但校委會卻以紅包金額「微不足道」為由裁定事件並非賄選,朱科亦最終當選。

事件在校內引發巨大風波,網友亦普遍認為,無論朱科存不存有賄選意圖,發紅包拉票的行為本身已是不妥當,「1毫子也是貪」。朱科本人則辯解,發紅包僅僅是一種習慣和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