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成省級政府考核指標 每月百萬人脫貧

撰文:傅霾澈
出版:更新:
扶貧工作能否成功,基層政府扮演了重要角色。(新華社)

自從去年底《十三五規劃》提出要在2020年前消滅全國7000萬貧困人口後,意味著平均每個月脫貧人口要超過100萬,大家都認為任務艱鉅。為了促使官員重視任務,官方發布通知,將扶貧與省級政府的工作成效考核掛勾。

中央昨天頒布《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指考核結果將成為對省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估的重要依據。目的是要確保2020年,實現農村貧困人口脫貧指標,貧困縣全部脫貧,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有關文件適用於中西部22個省區市黨委及政府,並作為政績評核指標之一。

目前,全國有14個特殊困難地區、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2.8萬個貧困村。截至2014年底,全國還有約3,000萬個貧困戶、7,017萬貧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

習近平過年前視察江西農村。(新華社)

調動基層政府積極性將是重點

另外,考核的內容包括:(一)減貧成效。考核貧困人口數量減少、貧困縣退出、貧困地區農村居民收入增長情況。(二)精準識別。考核貧困人口識別、退出精準度。(三)精準幫扶。考核對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幫扶工作的滿意度。(四)扶貧資金。依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辦法,重點考核各省區市扶貧資金安排、使用、監管和成效等。

在過去,經濟發展速度與政府工作成效考核掛勾,官員的升遷與此有重大關係。以致於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地方政府有「惟GDP論」之說,即為了經濟發展其他一切皆可犧牲,導致各種問題叢生。在這種機制下,雖然弊端明顯,但經濟的確獲得了長足的發展。現在,扶貧工作與省級政府工作成效考核掛勾,相信必定能夠獲得省級政府足夠的重視。

不過,有觀察者認為,《辦法》也不無隱憂。因為中央的考核是針對省級政府,省級政府如何督促轄下的縣市有效執行具體的扶貧措施,具體辦法仍有待進一步清晰。相比發展經濟,扶貧帶來的直接好處較為有限,如何調動基層政府的積極性,將是重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