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布「百名紅通名單」兩周年 40人已歸案逾6成自首

撰文:陳曉
出版:更新:
目前「百名紅通人員」已有40人歸案。左上﹕朱海平。左下﹕閆永明。右上﹕李華波。右下﹕楊秀珠。 (新華社/網上圖片)

據法制晚報微信公眾號「觀海解局」報道,昨日(22日)是中國政府公布「百名紅通人員」名單兩周年,目前中國已先後從美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等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了40名外逃人員,而在已歸案的40人中,6人被緝捕,7人被遣返,2人死亡。此外,還有25人是經勸返後回國投案自首,比例超過已歸案人數的6成。

報道指,目前40名到案的「百名紅通人員」中有19人涉嫌貪污,7人涉嫌受賄,另有涉及詐騙和濫用職權等罪行。多人潛逃境外十餘年,時間最長的朱海平涉嫌詐騙犯罪,外逃美國長達18年之久。此外經梳理後發現,目前已至少有6人被判刑,其中5人因自首、認罪、悔罪等情節獲從輕判罰,另有1人被提起公訴、1人已受審還未見宣判結果。

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官員曾表示,當前國際社會更加重視追逃追贓,留給外逃人員的空間和機會越來越少,對外逃人員來說,追逃者的腳步越來越近了。

「紅通」人員多數逃往美加等無引渡條約國家

「紅色通緝令」又被稱為「紅色通報」,是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的最高級別通緝令,通緝對像是有關國家法律部門已發出逮捕令、要求成員國引渡的在逃犯人。 2015年4月22日,中國政府集中公開了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的紅色通緝令,曝光100名外逃涉嫌貪腐人員,並表示會加大追緝力度。

其後,中紀委在2016年10月時曾梳理前35名歸案的「紅通」人員外逃地,雖然大多數外逃人員出逃時都選擇了尚未與中國締結引渡條約的美國、加拿大等國家,但通過推動追逃追贓國際合作,訴諸勸返、遣返、異地追訴等手段,中國在2016年10月已從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等國追回了19名「紅通」人員,佔35名歸案人員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