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反腐進入審判季 三名「老虎」同日遭判囚

撰文:陳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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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山(左)、余遠輝(右上)和艾寶俊(右下)同日公開一審處理結果。 (視覺中國/網上圖片)

中共反腐進入審判季,據中新網報道,昨日(28日)共有三名落馬「老虎」被公開一審處理結果。寧夏原副主席白雪山,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長艾寶俊,廣西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均獲刑10年以上,三人所收受贓款分別上繳國庫,以及發還給當地政府、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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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長艾寶俊因受賄及貪污罪,被判囚17年。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法院)

滬首虎艾寶俊判囚17年

據透露,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8日公開宣判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長艾寶俊受賄、貪污案。艾寶俊因受賄及貪污罪,被判囚17年,沒收個人財產58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50萬港幣),其受賄所得贓款及其孳息亦會被追繳,上繳國庫;貪污所得贓款發還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寶鋼集團公司。

法院經查明後發現,2000年至2014年間,艾寶俊利用擔任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上海市自貿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其本人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共4321萬元(約4800萬港幣)。而在2001至2009年,艾寶俊亦利用擔任上海寶鋼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上海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上海寶鋼集團公司買停車位和上海市政府配售部級幹部福利房等過程中,侵吞公共財物折合751萬元(約845萬港幣)。

資料顯示,艾寶俊於1960年2月出生,遼寧遼陽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共,1983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寶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黨委常委等職務,2007年12月起任上海市副市長,2012年起兼任任上海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至2015年11月10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是十八大以來上海首名被查的副省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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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原副主席白雪山因受賄罪,被判囚15年,罰款350萬元人民幣。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白雪山被判囚15年

同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寧夏原副主席白雪山受賄案。白雪山因受賄罪,被判囚15年,罰款350萬元(約390萬港幣),其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指,白雪山在1994年至2015年間,先後利用其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郊區副區長、區長、銀川市郊區黨委書記、賀蘭縣委書記、銀川市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吳忠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土地手續辦理、項目規劃審批、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士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約3886萬元(約4300萬港幣)。

資料顯示,白雪山1961年5月在陝西延安市出生,1984年2月,白雪山進入銀川市原郊區第二建築工程公司工作。1990年,白雪山捲入寧夏煙草系統腐敗案,被檢察機關帶走,40多日後才重獲自由。1992年,白雪山進入銀川市政府駐上海聯絡處工作,一年後就升任聯絡處主任。1994年9月,白雪山從上海調回銀川,任銀川市原郊區黨委常委、副區長,從此仕途平步青雲。2013年1月任寧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至2015年11月因涉嚴重違紀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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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因受賄罪被判囚11年,並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 (中新社)

余遠輝受賄被判囚11年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受賄案也於28日,在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余遠輝因受賄罪被判囚11年,並處罰金100萬元(約113萬港幣),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余遠輝先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相關人員所送財物逾881萬元(約994萬港幣)。

現年53歲的余遠輝1986出任廣西農學院農學系團總支書記;1991年成為廣西農學院團委副書記,並於1992出任廣西農業大學團委書記兼學生工作部副部長;其後余遠輝於1998出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事廳副廳長;2001年出任共青團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書記,並於2008年至2010年時出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自治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等職務。

余遠輝在2015年5月時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4日後被免職;同年10月被開除黨籍,並依法立案調查,及後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有消息稱余遠輝因與與令計劃、谷麗萍夫婦關係「曖昧」受到當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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