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ba出律師信告網民引熱討 霍哥曾賣廣告無辜躺着也中槍

撰文:李昌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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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行過旺角街頭,都有可能留意有架寫滿廣告字句的「靚車」。「靚車」上印滿包括「女仔應該有人錫,有人接你,有人請你食飯」等字句,宣傳一個類似Uber乘車,以男女乘車配對的交朋友app「Carba」。早前網紅霍哥亦有為其賣廣告,做街頭訪問,邀美女上車等。近日有關Carba於threads上引起熱烈討論,但就並不是因霍哥幫賣廣告,而是因為有關公司出律師信控告網民誹謗。

霍哥曾幫有關公司宣傳。

事緣,有一位於threads留言爭辯,疑似指這個「Carba」有安全問題。數日前她留言寫道:「咁多位有興趣坐免費uber嘅妹豬要小心啲,依排好多廣告 免費嘅嘢係最貴,識朋友有好多方法 車咗你去邊都唔知。」然後,帖文引來關注,經多方轉發。不少網民更留言大表認同:「真係 死咗都唔知咩事」、「免費野無好野,一定要提防」,也有網民撐:「貴在可以擴闊社交圈子,仲可以免費坐車」。

霍哥曾幫有關公司宣傳。估唔到咁快又成為新聞。

事隔4日後,日前(03/4)該名網民於threads上貼出,指自己收到有關公司的律師信,寫道:「收到carba律師信話我誹謗 依家好驚」。信中,黃淑雲律師行代表「Carba」一方,向「gragragragrape_2006」發出律師信,表示代表一方因為有關網民的言論,而受到損失,並要求有關網民將有關帖文於發出信件的48小時內移除,否則就會追討有關賠償。

該名網民因為提醒其他人,坐陌生人座駕有相關危險,而收到律師信。(threads截圖)
該名網民因為提醒其他人,坐陌生人座駕有相關危險,而收到律師信。(threads截圖)

有關帖文引來更多網民關注,相隔不足24小時已有近5千個讚好,近千人留言,三千個轉發。有網民問道,好奇「律師信寄去邊?」又有人表示,感覺律師信「出得兒戲」,亦有網民分析,直言有關個案難以入罪:「抗辯理由只需要係公允評論(fair comment),證明唔係惡意抨擊對方,例如係為保障公眾利益而發言就得。」

更有人指出,在現行香港法律下,「向 Instagram使用者名稱發送電子律師函在香港法律下可能不被視為正式送達方式。」也有網民替「Carba」一方的律師行感到無辜:「我覺得黃律師好慘,收果幾千蚊俾人笑到面黃」。講到最無奈的,可說是曾替其宣傳的霍哥,有網民也表示:「問下霍哥點算啦,佢有份幫呢個app賣廣告」。

網民驚訝原來律師信可以直接上款寫網名,也有網民指出,有關案件難以起訴。
網民驚訝原來律師信可以直接上款寫網名,也有網民指出,有關案件難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