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恒踩風火輪承認控罪罰$1500 指當時沒穩定工作賴送外賣維生
撰文:洪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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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前藝人現為髮型師的周永恒,今年3月24日,在天水圍天湖路樂湖花園對開的行人路上,非法使用電動平衡車(俗稱「風火輪」)被捕,今早(7月1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1500元、及取消駕駛資格一年。
警方以涉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在行人路上駕駛」拘捕周永恒。辯方求情指,此案未有造成意外或人命財產損失,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案發時被告沒有穩定工作收入,依賴送外賣維持生計。現已覓得新工作任髮型師,月入約2萬元。望法庭念被告坦白認罪輕判。裁判官最終判周永恒罰款1500元、及取消駕駛資格一年。
案件編號:TMCC 126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