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表證成立今日續審 Lunch哥舉標語「祝賀」

撰文:吳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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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由女友莊思明陪同抵達法院,lunch 哥在他們身後高舉標語(葉志明攝)

楊明(原名林明樂)上年8月初於半山馬己仙峽道涉嫌酒後駕駛,其間在一個彎位失控撞壆,事後被警方控告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不小心駕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宗罪,案件早前先後進行審訊,但他否認第1項控罪,但承認第2及第3項控罪,今日(24/3)案件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楊明顯得心事重重。(葉志明攝)

楊明下午13:50由女友莊思明及經理人陪同抵達法院。其間Lunch哥在楊明身後高舉標語「祝藍神楊明 、人生變得精彩 」,並高叫:「祝你入冊,有冇諗吓喺荔枝角點過?祝你人生更精彩。」楊明面帶煩惱顯得心事重重,不發一言便步入法院。

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楊明代表律師清洪(葉志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