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耀明涉選舉舞弊被捕本周四提堂 曾於8月2日凌晨更新IG

撰文:洪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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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早上,傳出黃耀明被ICAC拘捕,涉嫌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中作出舞弊行為。(資料圖片/羅君豪捍)

8月2日早上,傳出黃耀明被ICAC拘捕,涉嫌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中作出舞弊行為,並已落案起訴,將於本周四(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翻查黃耀明IG,曾於8月2日凌晨時分有更新。

黃耀明已被落案起訴,將於本周四(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資料圖片/羅君豪捍)

控罪指區諾軒及黃耀明涉嫌於2018年3月3日,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二人將於本周四(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有消息指黃耀明獲准保釋,翻查其IG曾於8月2日凌晨約3時,曾轉發好友何韻詩帖文,指宣布將於9月假壽臣劇院舉行7場演唱會,並為對方打氣,傳出被捕消息後,至截稿前黃耀明暫未有再更新社交網。

8月2日凌晨約3時,黃耀明曾更新IG。(IG:@wongyiuminganth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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