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不小心駕駛罪判監上訴今開審 女友莊思明繼續不離不棄陪伴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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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原名林明樂)被控不小心駕駛等罪的案件,去年11月被判監禁但他不服判刑,准予保釋上訴,上訴案今日於金鐘高等法院開審。楊明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乘車於早上約9:50抵達法院,身穿深色西裝,剪了寸頭的他精神看來相當不錯,神情輕鬆,並友善地跟現場採訪的傳媒打招呼。

楊明於2020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涉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供化驗、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三項罪名。他承認不小心駕駛等兩罪,另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則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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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MA54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