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刑滿出獄 莊思明車上迎接團聚開心揮手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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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楊明去年因不小心駕駛罪成被判入獄18天,今日終於刑滿出獄。楊明於2020年8月時駕車在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他駕駛私家車時失控越過雙白線後撞壆,其後涉拒絕向警方提供血液樣本被捕。他承認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兩罪,被判囚18天和停牌兩年。楊明曾就判刑提出上訴,可是最終被法官於去年12月22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楊明須即時入獄18天。楊明原定於周日(8號)刑滿出獄,但因為當日撞正是紅日公眾假期,所以他可以提早一日出獄。

楊明出獄由經理人陪同下離開,反而莊思明在車上等男友。(陳順禎、梁碧玲攝)

今早9:05楊明的女友莊思明坐着白色七人車抵達赤柱監獄門外,等候接男友出獄。由於門外不可停車等候,她的司機把車駛開了,到差不多9:25左右才再停在迴旋處旁邊位置,繼續接男友出獄。楊明的經理人亦有到場,9:28楊明緩緩步出監獄大閘,他經理人上前迎接,並陪住他步向莊思明的七人車,莊思明一直未有下車,耐心等候楊明與經理人登上她的車。當莊思明見到楊明上車時,即不禁開心揮手跟男友打招呼,待男友坐好後,她便為男友拉窗簾和閂車門,之後司機便開車離開。

莊思明一直在車上等楊明離開監獄。(陳順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