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國安走法律罅簽巴卡保 足協「釋法」解約金等於轉會費

撰文:顏銘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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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協己經規定,若果外援轉會費多於4500萬人民幣,球會需要繳交等額的「引援調節費」。不過,北京國安上月從維拉利爾羅致巴卡保時疑似走法律罅,他們讓巴卡保支付解約金,之後以自由身加盟。中國足協昨日(2月12日)宣布新規定的補充,指球員解約金等於轉會費,這種模式的轉會亦需繳交調節費。

巴卡保上月買斷與維拉利爾的合約,轉投北京國安。(視覺中國)
中國足協的公告表示,解約金買斷原球會合約,新球會也需付調節費。(中國足協官網)

中國足協官網昨日發布《關於執行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補充規定》,以修補原有規定的漏洞,避免有球會以租借費或解約金的方式規避引援調節費。在最初的規定,如果有球會引入單個外援的支出超過4500萬人民幣,便要向足協繳交等額的引援調節費。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條文就自然會有漏洞,今月北京國安羅致維拉利爾前鋒巴卡保(Cédric Bakambu)時,以解約金取代轉會費。國安先向巴卡保支付4000萬歐元解約金(1歐元約兌7.8人民幣,4000萬歐元約3.1億人民幣),由球員向維拉利爾買斷合約,再以自由身加盟國安。按原有規定,國安不用另外向足協繳交引援調節費,因為這宗交易沒有任何轉會費。

足協最新提出的補充規定就是彌補這個漏洞,訂明球員買斷原球會合約後轉到國內球員,其解約金等同轉會費,國內球會也要繳交引援調節費;規定原文為:「採取支付球員與原俱樂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方式,球員與原俱樂部解除合同,以自由身形式加盟國內新俱樂部的,以所約定違約金的費用為標準計算引援調節費用。」

由於這份補充具追溯力,料國安要為巴卡保(圖)的交易付調節費。(視覺中國)

除此之外,補充規定還將租借費計入轉會費。舉例說,有球員以先借後買斷的方式加盟,當他正式轉會時,其轉會費將是借用費及買斷費的總和。內地傳媒認為,這一項是針對天津權健的借將莫迪斯迪(Anthony Modeste)。莫迪斯迪去年以借後買的方式加盟權健,頭兩年租借費為600萬歐元,買斷費為2900萬歐元,所以當莫迪斯迪正式加盟時,其轉會費將是兩項費用的總和。

這份補充規定中表明,歡迎任何人實名舉報意圖逃避繳納引援調節費的球會,而經查證核實後,涉事的球會除了要補交費用,更可能被罰聯賽扣分,最多可被扣15分,而球員則會被暫停參賽資格。此外,這份補充規定有追溯力,對於今個冬季轉會窗及去年夏季轉會窗的所有交易都有效。

另外,如果是先租後買的情況,轉會費是計買斷費加上租用費。(中國足協官網)
天津權健以先借後買的方式簽下莫迪斯迪(圖)。(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