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亞運|排總回應沙排風波 男子組合再轟排總 一文釐清時間線

撰文:李思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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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子沙排組合謝鍵泓/黃嘉潤在香港排球總會(排總)的亞運資格賽勝出,但因不符合港協暨奧委會(奧委會)的標準,最終未獲確認為亞運代表。二人在社交網站發文,表示事前對奧委會的標準全然不知,並指排總「後知後覺」。排總至今日(25日)晚上,終就事件發表聲明,表示今年4月曾告知運動員奧委會之遴選準則。
到底奧委會的標準是什麼、何時公布標準,排總在事件上擔當什麼角色、跟運動員溝通過程如何,本文綜合運動員說法、港協之聲明及排總之回應,釐清事件時間線。
在排總發表聲明後,謝鍵泓/黃嘉潤在社交網站再次發文,強調排總於今年4月所發出之電郵,隻字未及遴選準則。

重點1:謝/黃何時在排總之亞運選拔賽勝出?

根據排總今晚發出之聲明,亞運選拔賽於2022年12月18日舉行,謝/黃取得第一名,「本會其後按要求將名單遞交至奧委會」。翻查當日比賽結果及排總於2022年12月19日之最新公布,確認男子組的謝鍵泓/黃嘉潤、王柿林/林琪豐,以及女子組的杜詠雯/黃雯靖、盧慧茵/袁廷芝為杭州亞運沙灘排球代表隊名單,但註明「最後派出之隊數由奧委會決定」。

謝/黃於去年12月18日在Instagram發文,表示於亞運會資格賽「全勝取得入場券,最美好今天,永生難忘」。

重點2:港協暨奧委會的標準為何?

奧委會回覆傳媒查詢,指遴選港隊運動員參加國際體育賽事,一貫有公開的選拔準則。

從奧委會官網所找到的相關文件顯示,運動員若符合6個客觀標準(Objective criteria)或7個主觀標準(Subjective criteria)的其中一項,即代表符合有關選拔準則。

客觀標準包括在2018至2023年間的世錦賽、亞錦賽、由亞奧理事會舉辦之大型運動會(2018雅加達亞運亦連同在內)、全國運動會、世界運動會或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中,取得第一至第八名;或曾參加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ANOC)舉辦的大型運動會(2019世界沙灘運動會、2020東京奧運亦連同在內)。

如沙排組合在2018至2023年間,在所屬項目的國際或亞洲聯會舉辦的國際賽事中,排名為總參賽隊數的三分之二或以上,便算符合主觀標準。這對組合假如曾在2018至2023年間在全球或亞洲排名第三或以上;或獲香港體育學院C級或以上的精英項目資助,甚至兩人中只要有一人符合以上標準,都能參與今屆亞運。

然而,由於2020年開始疫情肆虐,謝/黃四年前放棄工作全職投入沙排,卻因為疫情關係,「訓練停擺、場地封閉、比賽取消」,加上本身不受體院資助,導致無法符合準則。

延伸閱讀:
杭州亞運|香港男子沙排組合被指不符標準 港協:2月已公布準則

重點3:奧委會的標準何時公布?

奧委會表示:「本會於2022年2月24日首次公布杭州亞運會運動員選拔準則,及後因應杭州亞運延期,本會於2022年10月3日去信屬下包括中國香港排球總會(排總)在內的所有體育總會,通知他們經由杭州亞組委規定,有關提名運動員參加杭州亞運的最新時間表,截止提交運動員名單的日期為2023年7月15日;本會並於2023年2‍月10日公布最新的選拔準則,同時上載至本會網頁。」

重點4:排總有否將上述標準通知運動員?

根據排總聲明,會方於2023年2月收到奧委會的杭州亞運沙排比賽手冊及運動員選拔準則,並於4月將有關資料發送給運動員,期間一直為球員報名參加國際賽事,希望力爭成績。

排總回應。

重點5:排總何時收到奧委會通知,謝/黃不獲確認為亞運代表?排總有否上訴?

根據排總聲明,會方於2023年7月12日收到奧委會電郵通知,上述球員不獲准參賽。會方於7月14日遞交覆核申請至奧委會,翌日收到奧委會回覆,兩名運動員不符合2023年2月公布的最新選拔準則,因此駁回覆核。

排總於7月31日再向奧委會申請覆核,陳述兩人不達標之原因,包括受疫情所限無法出外參賽爭取成績等,希望奧委會酌情處理;至8月17日,排總再向奧委會遞交兩人於8月中角逐亞洲沙排巡迴賽澎湖站的成績,在22支參賽隊伍中取得第9名。奧委會於8月21日回覆排總,由於該賽事成績與提交運動員名單的限期(2023年7月15日)過期多時,故該項成績不獲考慮,因此排總這次覆核同樣不獲接納。

謝鍵泓/黃嘉潤在排總的亞運資格賽中勝出,但最終因不符合港協暨奧委會之遴選標準,未能出戰杭州亞運,二人於社交網站發文交代事件,並指排總「後知後覺」。(謝鍵泓/黃嘉潤Instagram)

在排總發聲明後,謝鍵泓/黃嘉潤再於Instagram發文,直言對於排總不願承擔責任「難以釋懷」、「深感失望」,他們表示:「排球總會於四月中旬向我等發出之電郵隻字未提及該準則,去年我們於資格賽勝出後,總會亦未曾告知我們尚未符合準則,期間我們已開始積極備戰亞運,相信排球總會亦十分了解我們備戰的情況。直至七月中旬收到港協暨奧委會通知指我們不合符資格方才後知後覺。我們敢相信排球總會上上下下根本無人知曉甚麼準則。希望排球總會不要偷換概念,公道自在人心。」

時間點整合:
2022年2月24日 
奧委會首次公布杭州亞運運動員選拔準則
2022年10月3日 
因應亞運延期,奧委會去信屬下所有體育總會,通知他們經由杭州亞組委規定,有關提名運動員參加杭州亞運的最新時間表
2022年12月18日 
排總舉行亞運代表隊選拔賽,謝/黃取得第一名
2023年2月10日 
奧委會公布最新選拔準則,並上載至官方網站;排總於2月中旬收到相關資料
2023年4月上旬 
排總將奧委會發送之亞運比賽手冊及遴選準則,發送給運動員
2023年7月12日 
排總收到奧委會通知,謝/黃不符合標準,不獲批亞運資格
2023年7月14日 
排總就謝/黃向奧委會提出覆核
2023年7月15日 
奧委會回覆排總,覆核不獲考慮;同日為提交運動員名單截止日
2023年7月31日 
排總再向奧委會提出覆核,並陳述更多謝/黃未能達標之原因
2023年8月中旬 
謝/黃出戰亞洲巡迴賽澎湖站,在22隊中取得第9名
2023年8月17日 
排總向奧委會補交謝/黃亞巡賽第9名之成績
2023年8月21日 
奧委會表示,因上述成績與提交名單截止日(即7月15日)相距太遠,故不考慮相關成績,駁回排總覆核
2023年8月24日 
謝/黃於Instagram發文道出事件,直指排總「後知後覺」
2023年8月25日 
奧委會及排總先後發聲明回應,謝/黃晚上再發文炮轟排總